「在野獨裁」是政治口號、還是警訊
有人說「在野黨也可能獨裁」只是政治語言,沒有學理意義。理由是:台灣是半總統制,不是內閣制,不可能有國會獨裁;甚至舉美國政府曾因預算僵局關門四十多天為例,反問「那美國也是在野獨裁嗎?」
這樣的反駁,其實混淆了三個不同層次:憲政體制、權力行為模式,以及民主是否仍被承認為一個必須被遵守的限制。
「在野獨裁」談的,從來不是第一個,而是第三個。
獨裁不是制度名稱。它不是用來區分總統制、內閣制或半總統制,而是描述一種權力如何理解自己的邊界:
是否承認制衡是正當的?
是否接受制度可能讓自己失敗?
是否容忍程序、專業與不同意見?
如果只要不是行政權、只要還在在野,就被視為不可能有獨裁傾向,那等於主張:站在某個制度位置上,就能自動免疫反民主行為,歷史從未支持這種樂觀看法。
納粹在全面掌權之前,是在野黨;他們完成的不是政策辯論,而是否定國會、嘲諷民主、訴諸「真正的人民」對抗制度。當制度被說服成不值得被捍衛,獨裁只剩下技術問題。
在委內瑞拉,某些時期的反對派掌握國會多數,卻拒絕承認行政與司法正當性,以全面癱瘓國家作為政治工具,結果不是成功監督,而是國家治理失能、人民成為人質。
波蘭、匈牙利、土耳其的威權化,也不是執政那天才開始,而是在野時就已出現否定司法、攻擊媒體、把反對者描繪成敵人的語言。一旦上台,只是把早就說過的話寫成法律。
至於美國政府關門,這是錯誤類比。關鍵不在於「有沒有停擺」,而在於停擺被如何理解。在美國,關門被視為制度失敗,沒有人宣稱癱瘓國家本身就是勝利,也沒有人否定憲法與選舉的正當性。
民主從來不是「誰多數誰說了算」。正因為多數也可能濫權,民主才需要憲法、分權、司法與程序。
當一個政治力量開始相信:
只要我沒贏,制度就有問題;
制衡只是阻礙;癱瘓國家可以被包裝成正義。
那麼,無論它是否執政,民主其實已經在後退。
獨裁不是從掌權那一天開始的,而是從否定制度的那一刻開始。
賴清德說的「在野獨裁」,不是口號,也不是預言,而是一個現在進行式的警告。
原文出自李忠憲臉書,芋傳媒經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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