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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大生遭酒駕撞死一審判10年 家屬不滿籲修法加重

22歲陳姓男大生於民國114年3月遭吳姓男子酒駕撞死,台中地院國民法官庭9日開庭審理,陳男父親特地穿上亡子衣褲現身,陳父表示,盼10日宣判可以給肇事者重懲,能回應社會期待,也給家屬一個公道。圖片來源:中央社

陳姓男大生今年 3 月遭吳姓男子酒駕撞死,台中地院國民法官法庭今天判處吳男合併應執行 10 年徒刑。陳父得知判決後表示,非常不滿意結果,台灣未來要走的路還很長,要從立法修法努力。

曾擔任主播的陳男父親今天接受媒體電話聯訪時表示,只判 10 年,他非常不滿意這樣的結果,一條人命,而且是這麼惡性重大的肇事行為,肇事者卻只被判 10 年徒刑,但他的兒子實現夢想、回饋社會的機會都沒有。

陳父說,無奈台灣法律對酒駕肇事致死的刑責實在是太輕,在日本最重可判 20 年、美國無期徒刑甚至是死刑。今天的判決,不但家屬無法接受,也引發社會大眾關注,台灣未來要走的路還很長,要從立法修法努力。

陳父提到,檢察官再怎麼努力,法院也只能判 10 年,沒有公平正義可言,希望他兒子的離開,能帶給社會警惕,未來酒駕能有更重的刑責,使大眾能戒慎恐懼,不再有酒駕的行為。

媒體詢問是否提起民事求償,陳父說,他不會與吳男和解,不希望對方有減刑的機會,但會向借車給吳男的車主提起民事訴訟。

23 歲吳姓男子今年3月無照酒駕行經台中市西屯區,撞死騎機車擔任外送員的 22 歲陳姓大學生;吳男肇事後逃逸,清晨5時許才投案,酒測值高達每公升0. 37 毫克,檢察官依酒駕致死與肇事逃逸罪嫌起訴。

全案經台中地院國民法官法庭審理後,今天上午宣判,吳男酒駕致人於死部分判9年、肇事逃逸部分5年,全案合併應執行 10 年,可上訴。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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