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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國財專欄》立法者有無法無天的特權?

圖片來源:翻攝自台視新聞

中國國民黨立委陳玉珍,提出「立法院組織法修正草案」,將立委助理費除罪化,也就是每位立委每個月公費助理費四十七萬餘元及加班費九萬餘元(合計起來比總統月領的五十三萬一千元還要多,形同立法院有一一三位大總統 ),核銷不必檢附單據,錢怎麼用,最後進誰口袋,都不再擔心會吃官司──鑒於朝野立委涉及助理費弊案者都不乏其人的客觀事實,是項除罪化修法,可能是跨朝野立委難得出現的「共識」!

但是,吾人必須沉痛指出:當年,立委因人設事,以「歷史共業」的美名,將首長特別費除罪化,幫捲入首長特別費弊案的馬英九順利解套,還只是「圖利它人」;今天,立委對涉入立委助理費弊案的立委除罪,是立法者打造違法犯紀的特權「圖利自己」,這樣的立委,不只是吃相難看,更是無法無天的全民公敵!

不客氣講,再無法無天、離經叛道的惡法惡規,憑今天藍白立委加總人數的優勢,都保證可以輕而易舉獲得三讀通過。大不幸的是,事實也似乎正朝此方向在進行著──新任大法官人選遭藍白立委杯葛而長期難產,憲法法庭已實質停擺;本應是「法規牴觸憲法者無效」的,現在已經被扭曲成「憲法牴觸藍白認知與主張者無效(無法發揮正常功效)」!將立委隨意使用(其實是挪用、中飽私囊)立委助理費除罪化,已讓貪污立委有司法豁免權踏出一大步!在要和平不要戰爭的糖衣包裝下,軍購預算已被藍白立委刪到見血見骨;賴總統推動的八年一.二五兆元國防特別預算,已被藍白立委聯手封殺!諸如此類的藍白立委,是憲法的遵循者還是踐踏者、是惡法的修改者還是創立者、是國土的捍衛者還是拋棄者,還用説嗎?

退一步講,立委助理費不是清清白白、實報實銷,而是立委本人怎麼花都沒關係、都除罪化,形同立委變相的薪水的一部分,那麼,為免落人瓜田李下、自肥圖利的口實,這種醜陋行徑,絕對不能溯及既往(也就是下屆立委才開始適用)。否則,同樣浮報助理及侵占助理費、也同樣是「既往」,尚未東窗事發或還走在司法程序中的,馬上全部無罪一身輕,那已經判刑定讞且入監服刑甚至於已刑滿出獄的,其監牢歲月,豈不形同是可申請國賠的另類「冤獄」了?

作者是新竹教育大學退休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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