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守護用路人安全,雲林縣警察局針對縣內易肇事路段,新建置 5 處固定式測速照相設備,將於 2026 年 3 月 15 日正式執法,取締闖紅燈、超速等違規行為。
雲林縣警察局表示,「十次車禍九次快」,車輛速度過快,將造成駕駛人反應時間不足、視野範圍縮小、煞車距離延長,導致交通事故增加,為避免因超速違規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發生,因此針對縣內易肇事路段,新建置 5 處固定式測速照相設備。
警方表示,5 處地點分別為土庫鎮 158 甲縣道 14k + 70m 處(馬光國小後門)、麥寮鄉台 61 線西濱快速公路 223k 處(麥寮段)、西螺鎮雲 24 鄉道(西螺森活武樹園區前)、四湖鄉 160 縣道 6k + 850m 處(施湖村中山西路前)、斗六市台 3 線公路 247k + 450m 處(榴中派出所前)。
警方說 5 處執法設備將展開為期 3 個月宣導期,於 2026 年 3 月 15 日正式執法取締,取締項目包括闖紅燈、超速等違規行為。
雲林縣警察局提醒駕駛人,一般道路超速違規罰鍰新台幣 1200 元到 2400 元,超速 40 公里以上未滿 60 公里,罰鍰 1 萬 2000 元到 1 萬 8000 元,所以駕駛人駕駛車輛時,應注意行車速度,遵守交通規則,以保障行車安全。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芋傳媒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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