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黃子佼涉購買持有兒少性影像案,一審遭判刑 8 月,二審高院期間陸續與被害人談和解,案件明天將宣判。黃子佼今天透過律師發出聲明「已與被害人全數和解」。
記者查證本件是否「已與被害人全數和解」,二審台灣高等法院表示,明天將宣判,此事涉及判決結果,不宜對外表示意見。
本件二審於 10 月 21 日辯論終結時,原審判決的 35 名被害人中,有 2 名沒有和解,而檢察官併案的 12 名被害人中,只有 2 名和解(經查明年籍資料而聯繫和解)。
據了解, 10 月 21 日至今,本件確實被害人的和解數據有增加,並有簽訂含保密條款之協議書。
黃子佼透過律師發出聲明表示,「已與被害人全數和解」、「我已認知每一張兒童少年性影像都是一個血淋淋的故事,會造成兒童少年一輩子的創傷。若沒有下載就沒有人會供給,本人對於當年做錯的事情,已深刻且誠摯地悔悟,祈求每個受害者原諒。對於訴訟過程中造成受害者身心再次受害之處,本人也再次表達深摯的道歉」。
聲明提及,案件涉及兒少,被害人個資遮掩保證,黃子佼無從主動接洽被害人,經法院協助才完成和解。
聲明表示,被害人理解黃子佼與誘騙拍攝影片無關,只是下載影像多數為成年性影像,了解黃子佼下載影片的時間為 2023 年2月 17 日修法前,也諒解黃子佼是在法律禁止前下載,並表示原諒。
聲明最後提到,黃子佼自省身為公眾人物應以最高道德標準自我要求,因為愚蠢好奇心誤觸法律的教訓,深切且沉重,讓他失去了深愛的妻子、家人及終生投入的演藝事業。並且黃子佼誓言未來會時刻警惕、持續要求,讓自己成為一個更好的人。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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