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某私立學校帶領 1000 多名學生分梯次攀登合歡山,在合歡北峰搭設帳篷與天幕等,太管處將開罰 1500 至 3000 元。太管處呼籲,在國家公園內辦活動應申請。
北部某私立學校藉由登山活動來鍛鍊學生體能與意志、團隊合作與互助精神。 10 月安排 1000 多名學生分成多個梯次前往太魯閣國家公園內的合歡群峰登山,被民眾發現在合歡北峰搭設多頂帳篷向太管處檢舉。
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合歡山管理站今天接受媒體電訪表示,接獲民眾反映後,派員前往查看,發現學校事前沒有向太管處申請。依國家公園法第 13 條在太魯閣國家公園區域禁止事項,「禁止擅自於指定以外之地區露營、炊煮、搭設棚架等」,違者可處新台幣 1500 元至 3000 元罰鍰。
太管處指出,民眾要在國家公園內臨時搭設帳篷,事前一定要申請,但也不一定申請就會通過,會視山林狀況審核。由於合歡山區屬於脆弱的高山生態環境,若搭設帳篷或是天幕,經踩踏後以致植物生長不佳,被破壞後需要很長時間才能恢復。
太管處呼籲民眾,上山欣賞壯麗景色,務必遵守國家公園規定,不違規露營、不隨意偏離步道、不留下垃圾,維護珍貴的高山生態環境。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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