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出現疑似非洲豬瘟案例,金門縣衛生局今天表示, 10 月 1 至 23 日查核市售豬肉攤、豬肉製品與餐飲場所肉品來源 46 家次皆符規定,將適時擴大抽驗與稽查。
金門縣衛生局透過新聞稿指出,已建立例行與機動並行的稽查機制,查核市售豬肉攤、豬肉製品與餐飲場所肉品來源,並針對屠宰證明書、產地標示溯源管理, 10 月 1 日至 23 日累計查核 46 家次皆符合規定。後續將依風險情勢與稽查結果,適時擴大抽驗與稽查。
衛生局也表示,若食品業者刻意使用病、斃死豬肉,或作為原料使用,最高可處新台幣 6 萬元以上 2 億元以下罰鍰,呼籲食品業者應確保肉品來源合法、標示清楚,民眾應選購信譽良好、包裝完整產品,避免購買來路不明豬肉或製品。
衛生局指出,非洲豬瘟非人畜共通傳染病,不會感染人類,另依據世界動物衛生組織( WOAH )資料,非洲豬瘟病毒不耐高溫,加熱攝氏 56 ℃、 70 分鐘, 60 ℃、 20 分鐘後不活化,或加熱 70 ℃ 立即不活化。呼籲民眾不要食用來路不明肉品,只要購買來源清楚、符合規定的市售豬肉即可放心食用。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評論被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