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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前夕違規放煙火 台南市府開罰2人各3000元

台南市環保局4日指出,每年中秋節都會對黃金海岸、觀夕平台等煙火施放熱區加強稽查,呼籲民眾晚間10時後勿使用擴音設備或燃放煙火,發現違規一律告發,環保局3日晚間已陸續對2名行為人各開罰新台幣3000元。(台南市政府提供)圖片來源:中央社

今天是中秋連假首日,但台南市黃金海岸昨晚已出現煙火。台南市政府環保局先到場勸導,晚上 10 時過後,陸續對 2 名行為人各開出新台幣 3000 元罰單。

環保局昨晚巡查燃放煙火熱門景點的黃金海岸,晚上 10 時前勸導 5 人, 10 時過後稽查開罰,2 名被開罰者都是男子,其中1人來自高雄,宣稱不知夜間不能燃放煙火,另 1 人是安南區人,收下罰單後表示「下次不敢了」。

環保局指出,每年中秋節都會對黃金海岸、觀夕平台等施放熱區加強稽查,呼籲民眾晚上 10 時後勿使用擴音設備或燃放煙火,發現違規一律告發,如屬特定區域則裁罰 6000 元。

環保局表示,已成立中秋環保稽查小組,晚上 9 時至 10 時,對熱門景點非管制時段加強勸導,超過管制時間立刻取締開罰。

環保局說明,除農曆春節(除夕至大年初三)、大年初八、元宵節(含前一日),其餘時間每晚 10 時至隔天上午7時,不得施放爆竹煙火或使用擴音設備。若於夜間 11 時後或特定區域(學校、圖書館、醫療機構等)違規,加倍裁罰至 6000 元,再犯可逐次加倍,最高可罰 3 萬元。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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