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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刷」蔡政宜涉犯洗錢防制法 橋院裁定羈押禁見

無黨籍嘉義縣議員「雨刷」蔡政宜。(圖片來源:取自嘉義縣議會網頁cyscc.gov.tw)

無黨籍嘉義縣議員「雨刷」蔡政宜涉犯洗錢防制法等罪嫌,近日在桃園機場遭檢警拘提到案,經橋頭地檢署訊後聲押。橋頭地方法院今天下午開庭審理,裁定蔡男羈押禁見。

橋頭地方法院今天晚間透過訊息說明,蔡政宜涉犯操縱犯罪組織罪、洗錢財物達新台幣 1 億元以上之一般洗錢罪、特殊洗錢罪等嫌疑重大,並因蔡政宜是在桃園機場被警方拘提到案,其有逃亡、湮滅證據、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

法官認為,此案涉及跨國洗錢犯罪、金額超過 200 億泰銖(折合新台幣超過 200 億元),嚴重影響台灣及跨國金融秩序穩定,認定蔡政宜有羈押必要性,裁定自即日起羈押 2 個月,並禁止接見通信。可抗告。

全案起因橋頭地檢署日前獲悉有國際洗錢集團在高雄市區設立機房,協助博弈等犯罪集團從事跨國洗錢,初估洗錢金額達 200 億元,5 月間由專案小組執行搜索並拘提蕭姓、李姓等數名被告到庭,訊後聲押獲准。

檢方後續在8月 31 日於桃園機場將蔡政宜拘提到案,並持法院核發搜索票前往嘉義、高雄等處執行搜索及扣押相關證物,訊後檢方認為蔡政宜涉犯洗錢防制法第2、3、 19 、 20 、 21 條,及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第 3 條加重洗錢等罪嫌,將蔡男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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