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警察局豐原分局陳姓男警員涉嫌利用職務之便,協助友人王女查詢他人前科等資料,還將詐騙被害人個資轉傳給王女,檢方偵辦後,日前依違反個資法等罪嫌將陳男等 2 人起訴。
台灣台中地檢署起訴書指出,陳男於民國 109 年 9 月起至 114 年 2 月間,擔任台中市警察局豐原分局頂街派出所警員,他因投資虛擬貨幣認識王女,彼此互加為 LINE 通訊軟體好友。
王女因與王姓男子有糾紛,她於 111 年 7 月及 11 月間,請陳男查詢王男是否有犯罪前科遭通緝,陳男借用同事的帳號登入警政知識聯網,查得王男的前科、車籍資訊等個人資料後,轉傳給王女。
另外,有 5 名被害人至警局報案稱受到虛擬貨幣詐騙,員警受理報案後整理案情摘要張貼在警局 LINE 公務群組內,在群組內的陳男獲知相關訊息後,將被害人的個資等相關資料,以 LINE 轉傳給王女。
案經內政部警政署內部調查後,將陳男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中檢調查後,依據證人證詞、 LINE 對話紀錄等證據,將陳男與王女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嫌起訴。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評論被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