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騎士無照酒駕釀1死2傷 新北法院國民參審判5年

圖片來源:中央社檔案照片

去年一名 18 歲騎士在新北鶯歌區無照酒駕,釀 1 死 2 傷。案件由國民法官參與審判,新北地方法院依刑法駕駛動力交通工具酒精濃度超標因而致人於死罪,判處 5 年有期徒刑,可上訴。

新北地方法院新聞稿指出,曾姓被告未領有駕照,去年 11 月 14 日凌晨飲酒後,上午 7 時許騎機車載朋友行經新北市鶯歌路與鳳三路交岔路口,先與對向騎士載著孫女的機車擦撞,導致 2 人倒地,肩膀、臉部等處擦挫傷。

曾姓被告機車再碰撞對向林姓騎士,導致他多處出血、腦幹壓迫呼吸衰竭,送醫後不治。警方獲報到場對曾姓騎士施以酒測,酒精濃度達每公升 0. 33 毫克。

本案由 6 名國民法官與新北地方法院合議庭 3 名法官共同審理。法官表示,曾姓被告無照又酒後駕車,觸犯刑法未領有駕照駕駛動力交通工具,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 0. 25 毫克以上因而致人於死罪。

法官審酌,曾姓被告行為時剛滿 18 歲,為低收入戶家庭且無犯罪前科,犯後自白犯行尚有悔意,判處有期徒刑 5 年。可上訴。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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