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府維安前憲兵士官賴重宇、黎育爾、林裕凱及前資通電軍士兵陳文豪涉收賄洩密中共。一審各判 5 年 10 月至 7 年不等。二審今天改判黎男 6 年 7 月徒刑,其餘駁回上訴,可上訴。
本案起於,賴重宇等 4 人被控分別於 2022 年至 2024 年間,透過「學長拉學弟」方式收受新台幣 26 萬元至 66 萬元不等酬勞,將 211 營及電指部公務上應秘密資料,透過黃姓中間人(通緝中)轉交或直接交付給中共情治單位。
一審台北地方法院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與國家安全法,判處賴重宇有期徒刑 7 年;黎育爾犯收賄罪 6 年 8 月;林裕凱犯收賄罪 5 年 10 月;陳文豪犯收賄罪與國安法判6年5月。經上訴,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今天做出判決。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評論被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