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抹黑沒底線的中國時報

圖片來源:取自翁達瑞臉書

高虹安因誣告我遭判刑十個月,不服提起上訴。昨天高院開最後一次準備庭,但我要上課不能返台出庭,只能在美國看新聞報導。

各家媒體都把焦點放在高虹安,唯獨中國時報發了一條獨家新聞,標題:「翁達瑞」告高虹安求償958萬,未繳17萬裁判費恐遭駁回(附圖一)。

看到中時的這則新聞,我差點破口大罵。這種沒報格的媒體毫不在乎他人的名譽,抹黑我到沒底線的程度。怎麼說呢?

先讓我分享一段溫馨的對話:

昨晚深夜,律師傳簡訊給我,告知已收到法院的裁判費繳費通知,必須在五日內繳納。如果我來不及匯款,他們會先幫忙代繳。我立刻回覆律師,會在今天請家人匯款。萬一來不及,就麻煩他們先墊付(附圖二)。

世界上有這麼好的律師嗎?除了認真為客戶辯護,還願意幫客戶代繳法院的裁判費。真的有,而且就讓我遇到了。我真幸運!

今早律師又發簡訊給我,告知裁判費已經收到,繳納後會上傳收據給我。

這段對話雖然溫馨,卻也透露一個殘酷的現實:我在家裡沒有動用現金的權力,只能央請家人動支。這個家人就是我家老闆。

律師說的裁判費繳費通知,其實是法院的裁定書,內容有裁判費金額與繳費規定。所有裁判費的繳費通知都有一句話:「5日內向本院繳納,逾期即駁回其上訴。」

兩年來,我經常收到這份裁定書,每次的作業程序都相同。法界人士都知道這份裁決書的性質,標準的內容包括「5日繳費、逾期駁回」。

昨晚律師傳簡訊給我時,也把台北地院的繳費裁定書寄給我。附圖三就是這份通知的翻拍,送達日期是5月27日,繳費日期是5月29日,未超過五天期限。

這是例行的法院裁定書,性質如同繳費通知,中國時報卻可以做成獨家新聞,使用聳動的標題,企圖形塑翁達瑞缺錢的假象。

中國時報毫無報格,抹黑我沒底線,而且極有可能對我造成實質的損失。借錢給我的銀行看到這則新聞,一定會緊縮我的信用額度,最後造成我的財務週轉不靈。還好本人沒有任何銀行借款,把這些相關的訴訟費用當成對台灣社會的捐獻。只要能讓台灣變成更講是非的國家,政客不敢再濫訴作秀,這些錢花得很有價值。

原文出自翁達瑞臉書,芋傳媒經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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