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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國財專欄》有翁曉玲這樣的老師是清大之恥

圖片來源:中央社

翁曉玲出任中國國民黨不分區立委之前,是執教清華大學的老師。

清大是社會公認的「頂尖大學」之一。按理説,翁曉玲既然擁有清大副教授與慕尼黑法學博士的雙重身分,在立法院問政應該游刃有餘才對;想不到,一年多來,聽其言、觀其行,離譜之程度,實在讓人既錯愕又汗顏。

首先,在國會初試啼聲時,翁曉玲就把立委質詢閣揆定義成「是上對下的關係」,顛覆了所有民主國家的法學教科書。

其次,「法規牴觸憲法者,無效!」,是一般國人琅琅上口的常識!偏偏,翁曉玲博士立委在領銜推動的「國會擴權法案」被憲法法庭判定「違憲」後,非但不坦然認錯,還耍無知加無賴地咆哮「立法院沒有遵守釋憲判決的義務」!只准無良立委霸凌憲法、不許大法官釋憲的囂張嘴臉,毫不遮掩!

是沒有民意基礎的不分區立委,竟然嗆區域綠委「我就是比你們大,怎樣?」,口氣之流裡流氣,像個當過頂大為人師表的嗎?

翁曉玲毫不避諱宣稱「我就是中國人」!弔詭的是,當她清大辦公室被人貼上「中國人教授翁曉玲」的名牌時,中國人翁老師不是驕傲自若神色,而是反嗆那是「學生心胸狹隘的動作」。到底當清大中國人教授是光榮還是恥辱,翁曉玲是不是該給清大當局一個交代?

清大學生在翁曉玲的辦公室門口,貼上「中國人教授」紙張。

 

對罷免或公投出現死亡連署、抄名冊偽造文書,立法加重其刑,不是翁立委得意的重要「政績」嗎?為什麼,在罷綠出現比例離譜的死亡連署與抄名冊情事東窗事發後,翁大立委卻敢矇眼摀耳説「中選會設下陷阱,讓那些無權、也無法查對連署書真實性的罷團人士承擔法律風險」?難道沒看見,罷藍公民團體這個對照組,就沒有「中選會設下陷阱」、「無權、也無法查對連署書真實性」的問題?翁大立委對大搞死亡連署與集體抄名冊的「罷團人士」(不是公民團體,而是藍營黨工)的偏愛,不可恥嗎?

最誇張的是,翁大立委認為「就算有不法行為,也應等罷免案通過再查」,套用此「就算有⋯,也應等⋯再查」的模式,翁大立委可以宣告:而今而後,台灣不再有殺人未遂、強暴未遂、搶奪未遂等罪刑了!

總結一句話:清大有這種連法律常識都闕如,還集傲慢、自大、偏見、霸凌憲法於一身的「憲法老師」,真是清大之恥!

(作者為新竹教育大學退休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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