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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萬興專欄》憶蔡有全─台灣獨立先行者

圖片來源:截自 邱萬興 臉書

《原載報呱網路報》

憶蔡有全─台灣獨立先行者
(1951 年 8 月〜2017 年 5 月 4 日)

蔡有全的一生,為了追求一個台灣獨立而奮鬥。

蔡有全是 1951 年 8 月,出生於高雄縣彌陀鄉人。1970 年就讀台南神學院,1975 年到台中東海大學休一年學分,認識了革命伴侶周慧瑛,後來取得台南神學院碩士學位。

1979 年 8 月,投入美麗島雜誌擔任經理秘書工作,負責雜誌發行。因參與鼓山事件與美麗島高雄事件,大逮捕後,被偵訊二十多天,遭到特務的嚴重刑求,蔡有全被判處五年有期徒刑。

出獄後,投入人權工作,加入新潮流,他與鄭南榕推動反戒嚴與二二八事件平反工作。

解嚴不等於自由 政治受難者仍遭國民黨迫害

1987 年解嚴前後,是台灣政治改革的分水嶺,那是一個台獨勢力崛起的關鍵年代。

1987 年 7 月 15 日台灣解嚴了,台灣有言論自由嗎?還沒有,雖然台灣已經解嚴了,可是「懲治叛亂條例」還沒廢除,刑法一百條尚未修改。

國民黨利用「刑法一百條」,來迫害台灣人民思想自由的惡法,以內亂罪或是意圖破壞國土、顛覆政府引人入罪的方式,這也是國民黨整肅政治異己的最佳手法。

1987 年 8 月 30 日,在林永生、蔡有全、林樹枝、陳信銘等人的積極籌備下,許多曾遭國民黨迫害的政治受難者,群聚在台北市國賓大飯店國際廳成立「台灣政治受難者聯誼總會」。

這場政治犯的集會,像是開一場綠島英雄好漢的同學會。

許曹德提案 「台灣應該獨立」列入組織章程

「政治受難者聯誼總會」成立大會,在討論組織章程時,許曹德提案發言,要求大會把「自決條款」修改為「台灣應該獨立」六個字,列入第三條第二項組織章程裡。

許曹德話一說完,眾人皆譁然。主持人蔡有全要求舉手表決,出席政治受難者共有 142 位,獲得 92 票多數通過。

當天,聯誼總會選出的會長是魏廷朝、副會長柯旗化。在大多數政治犯的贊同之下,大會仍然通過把「台灣應該獨立」六個字,列入組織章程裡,內政部隨即表示其主張違反基本國策。

會長魏廷朝與副會長柯旗化都婉拒出任正副會長一職,讓剛成立「台灣政治受難者聯誼總會」形同群龍無首。

8 月 30 日當天晚上,「台灣政治受難者聯誼總會」移師到台北市的金華國中操場,舉辦一場盛大的演講會。蔡有全在演講會上,公開聲明他主張「台灣應該獨立」。剛好給國民黨一個機會,台灣高檢署依法嚴辦,把「台獨提案人」許曹德和「公開主張台獨」大會主持人蔡有全,一齊起訴。

高檢署密集對蔡有全、許曹德發出第三次傳票。「我已經準備讓他們關」,曾因美麗島事件坐牢的蔡有全,堅定說出自己坐牢的決心,少則十年,多則無期徒刑。

蔡有全說:「台灣獨立已經說出口,絕對不能讓他崩盤。我投入民主運動是出自內心對歷史與神學的反省,我的基本體認就是台灣的解放,不但台灣必須建國,台灣社會也必須獲得解放,讓台灣就是台灣,建立一個公義與和平獨立的台灣國,這是我追求的理想。」

蔡有全、許曹德兩人於 10 月 12 日首度出庭,由台灣高檢處檢察官葉金寶偵辦的「政治受難者聯誼總會」的台獨案,他們以「預備意圖竊據國土」遭到重罪收押,這是兩人二度牢獄之災。

蔡有全在法庭外對著聲援群眾說:「在這裡,小弟由心底向大家說十二萬分的感謝,三次傳訊,今天我們來出庭,並不表示台灣人怕國民黨的監牢,或是台灣人怕國民黨的審判,是因為願意讓這場國民黨主動挑起的政治鬥爭,我們能做準備。台灣人的腳步很堅定,台灣人建立自己自主、有尊嚴的國家是歷史的任務。台灣人的路,需要大家心連心,手牽手,繼續來完成。」

「活路只有一條:台獨!」這是蔡有全最喜歡說的一句話。

1987 年 10 月 19 日,台灣長老教會發動數百位牧師與教友,組成「人人有主張台灣獨立之自由」牧師聲援團,展開聲援蔡許台獨案活動。

10 月 30 日,國際特赦組織將蔡有全、許曹德二人列為良心犯,要求立即無條件釋放。蔡有全在獄中寫了一本五萬字的答辯書:「活路只有一條,建立台灣成為一個新而獨立的國家。」

「台灣政治受難者聯誼總會」在全台舉行 29 場聲援蔡許台獨案活動,在台灣街頭一波又一波高舉「台獨有罪嗎」旗幟前進。

解嚴後首宗「台獨叛亂案」判決 全台聲援行動啟動

1988 年 1 月 13 日,蔣經國總統因病去世,第一位台灣籍總統李登輝順利接班。三天後,1 月 16 日,台灣高等法院宣判蔡有全有期徒刑 11 年,許曹德有期徒刑 10 年。

蔡有全與許曹德在法庭上面不改色高呼:「不服判決,台灣應該獨立!」、「亡國判決,台灣應該獨立!」這是解嚴後第一個因政治意見的表達,被當做「叛亂行為」處理的案件。

他們的犧牲換來台灣獨派與政治受難者追求台灣獨立的意願,「政治受難者聯誼總會」與社運團體都義無反顧地投入這場聲援活動,開始舉辦策劃全島性的聲援活動。透過數十場遊行、演講會,要求「釋放蔡有全、許曹德」。

黃華、鄭南榕、林永生發起「新國家運動」

為了延續聲援蔡有全、許曹德台獨案,曾經三度入獄的政治犯黃華與鄭南榕、林永生三人,他們有共同的理想,堅持「台灣人民有權建立一個新而獨立的國家」的理念,致力推動台灣獨立運動。

從 1988 年 11 月 16 日開始,發起「新國家運動」環島行軍,全名「台灣新國家和平改造運動」,以四十天的時間環島一週,喚起全民認同台灣,關心台灣前途。

1989 年周慧瑛代夫出征,在台北縣高票當選省議員,蔡有全與許曹德直到 1990 年 4 月 4 日,才被李登輝總統特赦出獄。蔡有全第二次出獄後,曾投入第三屆立法委員失利。

打破國民黨威權體制 民主犧牲化為時代光榮史詩

2000 年政黨輪替後,收邀擔任總統府國策顧問。2017 年 5 月 4 日,蔡有全在家中陪伴孫女,因心肌梗塞病逝於家中,享壽 67 歲。

在威權壓迫的年代裡,我們一起走過動盪悲泣的歲月,感謝民主前輩的犧牲奮鬥,終能打破國民黨的威權體制,台灣才能有今天的民主自由。

他們的犧牲與苦難故事應該被發掘、保存與教育,讓每一個世代的台灣人,都能夠深刻感受來自於上一代的光榮史詩。

圖片來源:截自 邱萬興 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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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自邱萬興臉書,芋傳媒經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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