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手邱軍涉嫌酒後開車未減速,撞死李姓排班計程車司機後逃逸 5 日遭起訴,法院召開移審羈押庭後,認定邱軍犯罪嫌疑重大,考量對犯行坦承不諱,無羈押必要,裁定 20 萬元交保。
基隆地檢署起訴書指出,邱軍去年 12 月 27 日凌晨,在基隆市某餐酒館內飲用大量生啤酒及數杯小米酒後,於同日凌晨 4 時 5 分,開車欲前往基隆市友人住處,行經信一路時,未減速逕自駕車將李男和陳男撞倒在地,造成 1 死 1 傷。

檢方指出,邱軍所為涉犯刑法不能安全駕駛致死罪嫌、肇事致人死傷逃逸罪嫌,對邱軍提起公訴。由於邱軍仍在羈押中,法院下午 2 時 30 分召開移審羈押庭,決定是否續押邱軍。
基隆地方法院指出,經法院訊問後,認邱軍犯罪嫌疑重大,考量邱軍對於犯行坦承不諱,認無羈押的必要性,尚非不得以具保替代羈押的處分,准以新台幣 20 萬元具保,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並應定期向派出所報到。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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