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婦奈奈跑路 7 年,還是選擇回來。
一般人應該都低估了通緝的威力!
一個人跑到國外,還是被迫的情況下,等於是連根拔起,移植到另外一個陌生的土地,一兩年就算了,通緝是幾十年,誰受得了?
橘子你就繼續撐吧!前面幾年一定是我要挺阿伯,我的犧牲是值得的,再過幾年你就會發現他媽的沒人在意你,你不回來最好,阿伯就繼續關。
過了 40 年,阿北都已經判刑執行完了,人生都翻頁了,你還在通緝。
從心理層面來看,從開始通緝起,橘子已經在坐牢了。

圖片來源:取自 法務部調查局官網
原文出自林智群律師(klaw)臉書,芋傳媒經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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