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國民黨將制定「稅收超徵全民共享發放現金特別條例草案」,主張普發現金新台幣一萬元。
不是說國家財政困難,所以砍了一堆預算?現在國家又有錢了?
預算怎麼使用,是行政權的權力,立法院可以用這種「用立法方式包裝」的方式增加預算嗎?這不是違憲嗎?
超徵,就要退給人民?那短徵,人民要不要補繳稅呢?
多繳稅的是台積電,為什麼要退 1 萬元給沒繳稅的人?
國民黨真的越活越回去,政策都是用屁眼在思考的嗎?連小學生都不如。
那麼喜歡討好選民,要不要乾脆修法,大家都不用繳稅?這樣最一勞永逸啦!

原文出自林智群律師(klaw)臉書,芋傳媒經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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