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的總預算,主計總處雖然不當端木正背鍋,但身為政府會計主管機關,還是要點出不合理之處。
以下是主計總處整理出的,史無前例、藍白的 12 項預算案大發明:
- 第 1 項發明:「刪減總數未宣讀」
立法院未宣讀刪減總數,依所列數字加總為 2076 億元,但主計總處計算僅刪減 1439 億元,史無前例的混亂。
- 第 2 項發明:「部分刪減提案竟超出預算數」
如外交部「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被刪到近「負 3000 萬元」,史無前例的「負預算」,要公務員繳錢上班嗎? - 第 3 項發明:「刪減總數史上最高」
依立法院宣讀內容加總,總預算案刪減數是 2076 億元,史無前例的超高。 - 第 4 項發明:「要求政院自行大量調整刪減數」
立法院放棄審議權,要行政院自行調整刪減達 636 億元,史無前例的違反責任政治原則。 - 第 5 項發明「凍結數史上最高」
主計總處核算凍結數高達 1381 億元,史無前例的暴增。 - 第 6 項發明:「多案解凍條件困難」
多項凍結案的解凍條件難以達成,將造成機關運作無法延續,史無前例的障礙。 - 第 7 項發明:「特定機關業務費被針對」
包括總統府(刪 13.18%、凍 61.07%)、監察院(刪 96.5%、凍 12.87%)、行政院(刪 45.44%、凍 38.19%) 、黨產會(刪 63.7%、凍 12.87%)等,嚴重影響機關基本運作,史無前例的癱瘓。 - 第 8 項發明:「特定項目被集中刪減」
大陸地區旅費統刪 80%、國外旅費及出國教育訓練費統刪 60%、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刪減 60%、特別費刪減 60%,史無前例的針對性。 - 第 9 項發明:「政策宣導標案被迫脫離現實」
政策宣導單一廠商得標金額不得超過 5%,史無前例的與現實脫節。 - 第 10 項發明:「一般事務費通刪 10%」
數額達往年 2 至 3 倍之多,完全沒有考慮各機關實際業務差異及辦理必要性,史無前例的通盤均刪。 - 第 11 項發明:「原民會凍結案違憲」
原民會部分凍結提案,解凍條件違反大法官釋字第391號,史無前例的違憲。 - 第 12 項發明:「部分通刪不得流用」
國外旅費及出國教育訓練費、國內旅費、特別費,都設有不得流用的限制,且指定刪減項目未授權科目自行調整,史無前例的影響業務推動。
然後到現在 2 月中了,總預算還不敢送出來、還想甩鍋叫行政院想辦法,自己刪自己、自己監督自己。
不罷,能行嗎?

原文出自林俊憲臉書,芋傳媒經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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