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三越百貨台中中港店 13 日近中午氣爆,釀4死 31 傷,警方晚間以證人身分,將在場施工工人、百貨公司員工等 16 人送到台灣台中地方檢察署複訊,檢方漏夜複訊後, 16 人以證人身分請回。
新光三越百貨台中中港店 13 日近中午氣爆,造成4死 31 傷。警方 13 日晚間以證人身分,通知工人、百貨員工、欣中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員工等 20 人到警局詢問後,其中有 12 人先到地檢署複訊,後續又有4人也前往地檢署,其餘請回。
中檢表示,目前先還原現場、釐清事發過程,後續調查責任歸屬, 16 人接受複訊後,以證人身分請回。
其中,有2名在 12 樓現場工作的工人,2人分別在頭部與雙腳都有受傷、包紮繃帶,2人接受複訊後搭車離開地檢署。2工人指出,當時在 12 樓工作,距離爆炸點相當近,突然間就發生爆炸了。對於其他事項表示不清楚。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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