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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滿柯文哲遭羈押 女子寄恐嚇信到北檢獲緩起訴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京華城等案,前台北市長柯文哲(中)2日晚間再遭法院裁定羈押禁見,3日凌晨他戴著手銬,在法警戒護下步上囚車。圖片來源:中央社

陳姓女子不滿前北市長、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因涉京華城案遭羈押,寄恐嚇信給北檢一名主任檢察官。北檢審酌陳女到案後認罪,今天給予緩起訴處分,須提供義務勞務並接受法治教育。

台北地檢署於民國 113 年8月間偵辦京華城案,並發動數波偵查行動,於9月間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柯文哲獲准。

台北地檢署緩起訴處分書指出, 113 年9月 16 日,陳女於其高雄市住處用手機寫恐嚇信,內容為「台北地方法院如果再不判決柯文哲無罪定讞並釋放柯文哲,台北市議員鍾小平和前民眾黨黨員吳靜怡,還有中央選舉委員會主任委員李進勇和選務處的某些官員,及台北地檢署的某些檢察官及廉政署署長」。

恐嚇信內容進一步提到,「還有台灣高等法院及台北地方法院的某些官員,及目前還在任但快要卸任的司法院長許宗力和司法院副院長蔡炯墩的住家,將會在西元 2024 年 10 月3日,也就是農曆9月初一之前的7天以內,整棟建築物突然整個裂開然後倒塌」。

陳女寫完恐嚇信後,再將恐嚇信列印出來,分別署名為「神(神佛菩薩)指派某位無名 Youtuber 寄信給某人告知京華城案真正的真相」,以及「勸妳趕快在 2024 年 10 月3日以前詳細地閱讀這封信的內容,不然會有危險」,並以限時掛號寄給北檢一名鄧姓主任檢察官。

案經北檢政風室分案,檢方指揮警方搜索陳女住處,並查扣證物。陳女到案後坦承涉犯刑法恐嚇公眾罪。經北檢偵查後,今天給予陳女緩起訴處分,期間為2年,須提供義務勞務 60 小時,並接受法治教育6小時。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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