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小草上街吵「綠色威權,司法不公」之前,要跟他們講講古。
半個世紀前,黃國昌和眾小草都還沒出生,台大法律系畢業的十一位年輕律師,默默在努力推動民主、公平、正義,要打破國民黨大陸人以少數統治多數的不公不義。
這些台灣籍的「台大法」精英,沒有走上街頭的權利,只能在自己職務範圍,如律師公會、青商會、台大法律系和「大學」雜誌這些機構,爭取主導地位,磨練能力,建構政治基礎。
美國大使館政治參事來天惠的報告,「台大法」的十一勇土為陳繼盛、王澤鑑、張德銘、張俊宏( 政治所)、林連輝、姚嘉文、張俊雄、賴浩敏。
國民黨的戒嚴權統治,要走上街頭就冒牢獄之災,「美麗島」高雄人權節示威就是一例,「台大法」(仿英文「哈佛法學院」Harvard Law 的簡稱)有人參加示威被控判亂,也有人未參加示威同樣被控判亂。
那是國民黨的戒嚴威權統治,黑道白道配合鎮壓,再栽贓示威者暴動的醜劇。人民和平示威,國民黨流氓製造衝突,目的要把黨外領袖一網打盡,交付軍法審判。
「台大法」的被告有林義雄、呂秀蓮、張俊宏、姚嘉文。林義雄根本沒有參加示威,而是陪美國大使館政治參班立德去「觀察」,卻成被告,母親與女兒還被殺害。
國民黨迫害抓人,「台大法」的年輕精英再站出來,替被告辯護,他們包括江鵬堅、陳水扁、謝長廷、蘇貞昌、呂傳勝、張俊雄。
卡特轉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外交震撼,和「美麗島事件」,直接暴露國民黨統治缺乏正當性,台灣沒有民主與人權,在「中華民國」台灣化是一個重要里程碑,也是台灣走向公平正義國家的一個新階段。
現代「台大法」的黃國昌與柯文哲同謀,信口開河騙小草,把民進黨政府努力建構的司法獨立,清廉政治,誣蔑為「綠色威權」。法律程序還沒走完便指控柯案「司法不公」。他們「未審先判」,介入影響司法。
黃國昌是孤枝,只會與館長攪和,不看証據,不顧司法界追求獨立的努力,只知用政治語言,煽惑小草,要主觀的「相信」柯文哲「不會貪污」。把應講証據的獨立司法過程變成「信不信」的問題。
小草隨興要上街頭,那是他們的權利,那權利是包括「台大法」的民主前輩爭來的,不是天上掉下來的。
「台大法」在打破國民黨獨裁統治,促成台灣化與民主化,有犧牲,有貢獻,值得台灣人感念;黃國昌是現代「台大法」,缺乏理念與中心思想,只會投機咆哮,與館長之輩唱和,沒有老「台大法」正義感挑戰威權的氣派。
聽聽老故事,看看大吼大叫的人到底在變什麼把戲,小草會成長得更清醒,更正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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