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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校園命案9/30宣判 被害學生父親:反對廢死

新北校園學生命案引起社會關注。圖片來源:中央社資料照

新北校園命案將於 30 日宣判,被害楊姓學生的父親 26 日表示,他反對廢除死刑,希望司法還他公道,並要政府正視人民的聲音,遇重大刑案少事法應回歸刑法,以守護孩子。

去年 12 月 25 日,新北市發生校園命案震驚社會,某國中女學生趁中午休息時間到別班找人聊天,卻遭那一班的男學生要求離開。女學生隨後找認識的男學生去理論,結果這名男學生持彈簧刀揮砍,刺死楊姓男學生。

涉案少年與少女今年 5 月中旬遭新北地檢署依殺人罪起訴,並持續羈押於少年觀護所。全案經新北地方法院少年法庭審理後,訂 9 月 30 日宣判。

被害楊姓學生的父親 26 日在民進黨籍新北市議員石一佑陪同下,在市議會發表心聲。依據文字聲明,楊父表示,他反對廢除死刑,盼司法可還他公道,並沉重呼籲盡快促成包括塗銷紀錄、遇重大刑案少年事件處理法應回歸刑法、家長刑責等修法,以守護全國孩子。

聲明表示,盼望只要涉及觸犯 5 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刑事案件,應不得塗銷少年事件相關紀錄。在現今社會安全網失衡的教育體制下,應盡速完善修法,給孩子自保的機會。

他說,本案 2 名加害者,基本上都是超過 5 年以上的刑期,若刑滿回歸社會後,塗銷紀錄就無人知道 2 人涉及殺人罪。無人能保證 2 人回歸社會不會再犯錯,等於為社會埋下未爆彈,要多少受害者承擔風險。

楊父說,遇重大刑事案件,少事法應回歸適用刑法,不應受少事法保護;非行少年要知道,法律最底線不是無止境縱容,犯大錯還是要自負責任。另外,更生保護少年應防止被不法者誘導。

楊父的聲明指出,人權團體給與學生高度擴張權力,學校沒有管教權,現今教育體制下,家長是唯一能管教孩子的人,故強力主張未滿 18 歲若犯刑事案件,家長應負擔相對的刑責,而不是把責任推給社會大眾。

聲明說,要追蹤、記錄偏差少年的行為,避免事發後互踢皮球,而應有科學的方法導正偏差行為。非行學生應先到中介學校,經評估其回歸正常學校的可能性。回歸前,需與該校做好銜接。

他也建議,全國實施緊急求救鈴政策,例如,各班教室裝設求救鈴、各樓層裝設蜂鳴器或攝影機,及校方樓層管理加強留守老師人力,才來得及因應突發狀況。

石一佑接受電訪表示,命案發生後,楊父深深自責,她將持續陪伴新北校園命案家屬度過悲傷。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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