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給大家一個觀念,地方法規跟法律抵觸的話,無效。
不是市政府愛怎麼搞就可以的。
都更法律規定30年以上建物才能申請都更,京華城才18年,根本不符合規定,台北市政府在這個案子裡面給20%提高到840容積率的法律依據根本不存在。
民眾黨只能拿台灣省規定救援,代表台北市根本沒這個地方法規,不然早就拿出來了。
然後那個台灣省規定還要求要「30年以上、5層樓以下」合法建物才適用,京華城哪裡符合我這個規定了?
原文出自林智群律師(klaw),芋傳媒經授權轉載。
再給大家一個觀念,地方法規跟法律抵觸的話,無效。
不是市政府愛怎麼搞就可以的。
都更法律規定30年以上建物才能申請都更,京華城才18年,根本不符合規定,台北市政府在這個案子裡面給20%提高到840容積率的法律依據根本不存在。
民眾黨只能拿台灣省規定救援,代表台北市根本沒這個地方法規,不然早就拿出來了。
然後那個台灣省規定還要求要「30年以上、5層樓以下」合法建物才適用,京華城哪裡符合我這個規定了?
原文出自林智群律師(klaw),芋傳媒經授權轉載。
我是寫狀子開庭偶而幹樵一下客戶或被客戶狗幹的klaw律師, 請多指教!
現任:宏光展法律事務所合署律師(獨立執業)、太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顧問、伸展顧問管理有限公司法律顧問、雲書苑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法律顧問、基隆市政府法律諮詢律師、新北市政府勞工局法律諮詢律師、法律扶助基金會、台北分會板橋分會基隆分會審查委員、法律扶助基金會台北分會板橋分會士林分會基隆分會扶助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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