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一件詐欺案,衍生出家庭糾紛,給我的啟示,但第 10 點不是。
- 不論遇到什麼挫折,都不要哭倒在假離婚的別人老公懷裡。
- 在法律上,老公可以選擇,但是家人是很難切割的。
- 家人做壞事,自己沒參與就好,畢竟個人造業各人擔,也不需要特別澄清。但是,真的不用把家人全面切割。這只會顯得很無情。
- 家人平常一起吃飯、一起過年,工作上也讓他們幫忙,卻不知道他們做什麼工作,這不是扯,是非常扯。
- 家人能幫忙就是寶,不能幫忙就是草,害到自己就是操,這不是做人的基本原則。
- 為了 900 元的停車罰款,會欺負基層警員的議員,不該當立委。但是台北市的松山信義區,看來是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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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人合照,就說是共犯結構要下台,家人涉案,就說自己什麼都不知道,這不只是雙標,而是做人毫無標準。
- 只要不利於她的事情就切割,誰擋她的路,誰就是敵人,不管同志或是對手,一律都做掉,即便親人配偶,不分前輩晚輩,都該切割,肯定打倒。這不是紅衛兵,因為紅衛兵起碼還有毛主席,她沒有信仰,只有權力,比起紅衛兵,還要更六親不認。
- 老公有可能出事,就公開對大家說不排除離婚,婚姻對她而言,是愛情,還是政治上的工具?
- 家暴零容忍,特別是對沒有抵抗力的未成年子女,知道了嗎?Sean 先生。至於 Patty 小姐,是不是該離婚了?
原文出自呂秋遠臉書,芋傳媒經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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