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東區大東夜市因土地重新分開標租,出現不同經營團隊得標情形,取得原 1 / 3 面積土地經營的原大東夜市今天重新營業,但市府以未取得設置許可,派員勸導後開罰。
大東夜市今晚重新營業,但市府經濟發展局市場處下午 4 時就派員前往勸導,要求攤商不可營業,並對夜市經營業者吳姓男子開罰。
市場處長陳豪吉表示,若新舊業者堅持各自經營,因範圍、攤商、攤商位置、租金均有變動,將視之為新秩序組織,法理上得視為新事件,依「台南市攤販管理自治條例」規定,屬於未取得設置許可新夜市,不得營業,若業者違規營業,經市場處勸導不改善,將持續辦理稽查並開罰新台幣 1 萬至 5 萬元罰鍰。
陳豪吉強調,業者雙方應協調合作,正視攤商訴求及權益,並依程序取得合法設置,維持大東夜市商業秩序,若夜市違規營業,將以新夜市非法營業態樣論處,市場處將前往稽查開罰,分開稽查、各自開罰,經開罰無法達成行政目的時,不排除斷水斷電。
吳姓男子說,已將營業許可執照申請資料送件,希望市府儘速審查通過,針對市府勸導、開罰只能先配合。
大東夜市用地由市府財政稅務局和台南市農會共同持有,依都市計畫地區內公共設施保留地規劃作為機關用地,也可作為攤販集中場使用,用地租約 8 月 31 日到期。大東夜市 2 / 3 土地由市府財稅局公開標租,新得標者惠堤有限公司 8 月 9 日得標,原經營的吳姓業者持有剩下 1 / 3 農會租用土地。
大東夜市原有約 700 攤商,新、舊大東夜市都尚未取得營業許可;占有 2 / 3 土地面積的新業者將成立「大東東夜市」,預定 9 月 18 日開始營運,原經營團隊預定今天營業,雙方營業時間都是週一、二、五。
台南市政府曾於 9 月 6 日邀集 2 個經營團隊與攤商代表召開協調會,但無法協調適切合作模式,市府將擇期再開第 2 次協調會。
(新聞資料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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