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觀旅局透過輔導團機制,4 月審核通過核發全國首件農牧用地露營場土地使用許可,未來將協助 141 家未符合法規業者合法化,至於部分土地不符規定者將協助轉型或退場。
桃園市政府觀光旅遊局今天表示,根據統計,桃園市目前共有 151 家露營場,其中有 8 成是位在復興區的農牧用地,扣除 10 家合法業者,有高達 141 家尚未符合法規。
中央雖在去年 7 月修法,有條件容許設置露營設施,但開放申請後桃園市幾乎沒有業者提出,不願具名的業者表示,依據相關規定,第 1 階段的申請書程序複雜,加上涉及諸多法規,又須撰寫露營場使用計畫書,若幸運通過第 1 階段,還要考量在第 2 階段,必須面對水土保持、污水處理等各方面是否落實,業者坦言不知如何著手,只能先抱持觀望態度。
觀光旅遊局長周柏吟說,中央在去年 7 月修法,開放非都市土地的農牧及林業用地得以在低度開發且符合安全、環保等前提下,有條件容許設置露營設施,但第 1 階段要先取得土地容許使用後,再依計畫內容設置露營相關設施,施工完成取得建築物使用執照及水保完工證明後,才能辦理第 2 階段的露營場設置登記。
周柏吟指出,考量到業者困境,市府特別在今年1月成立輔導團協助業者,推出包含輔導團隊駐點、現地個案輔導、免費協助製作計畫書等服務,並在3 月 7 日及 14 日辦理 2 場法規說明會,截至 4 月 7 日,已收到 83 家業者報名輔導案,市府也已輔導協助受理 5 件農牧用地容許設立露營場申請案。
周柏吟表示,目前尚有 58 家未符合法規業者還沒有參加輔導,將持續的邀請業者加入申請行列,但對於部分土地不合規定者,觀旅局將予以輔導轉型,甚至不排除安排退場機制。
周柏吟說,觀旅局從 3 月 8 日起,每週三於羅浮遊客中心設置露營場申設駐點諮詢服務,考量中水土保持涉及專業且影響露營場設施規劃,也與水務局協調,從 4 月 26 日起至 11 月,每個月最後一週的週三上午 9 時至中午 12 時,增設一名專業水土保持技師提供專業水保諮詢服務。
周柏吟表示,截至 4 月初已審核通過第 1 案土地容許使用許可,這是露營場申設輔導的重要里程碑,也代表桃園市已往露營場合法化的路程邁進一大步。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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