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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群專欄》美國知名律所是不可能讓新人主辦案子的

蔣萬安。圖片來源:中央社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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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電創辦人曹興誠表示,蔣萬安待的律師事務所,正好就是聯電以前用的,更直接打臉,「我看他(蔣萬安)那個律師大概就是傳傳文件、打打雜」。對此,蔣萬安表示,選舉越到後期,看到綠營側翼傾巢而出,各種抹黑方式和手段令人瞠目結舌。
曹董的話很酸,不過以一個母語不是英文的台灣人,加入美國知名律所 Wilson Sonsini Goodrich & Rosati,不可能一開始就讓你當主將,主辦案子的!
以台灣律師事務所的情況,特別是大型非訟所,剛進去的新進律師,前面幾年的工作內容,就是翻譯翻譯翻譯,開會時在資深律師旁邊做會議紀錄,基本上不會讓你跟客戶直接接觸的,為什麼?人家花大錢,找的是大牌律師,如果他接到小律師的電話,人家會怎麼想?
律師事務所,特別是非訟所,是很保守的,沒有什麼天縱奇才,一進去就可以主辦案件的,大谷翔平的事情,在律師界不可能發生。
就算是訴訟所,也不可能一開始就讓你主辦案子,把案子搞砸了,誰能負責?之前就有認識的律師發生過幾百萬的案子,受雇律師上訴失敗,搞了很久才救回來的事情,敢放生菜鳥,心臟要很大顆,誰知道他會闖出什麼大禍?在律師事務所裡面,沒什麼超級新人這種事情,一切都要從基礎學起,就算是你是律師考試第一名,怎麼從無到有做出一份書狀(格式內容都對),怎麼做出一份法律意見書(格式內容都正確),都要學的,在沒有獨立作業能力之前,上面一定有人盯著你的。
回到美國的情況,你是大所老闆,進來了一個新人,母語不是英文,你會把案子丟給他主辦嗎?不可能!一定是找人帶他,慢慢做一些外圍的事情,做 legal research 、印資料,看看他的能力,還行再丟一些小案子讓他跟著主管一起做。

圖片來源:中央社

原文出自林智群律師(klaw)臉書,芋傳媒經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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