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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理大衝突 7 人暴動罪成立遭判 3 年以上

圖片來源:中央社

2019 年「反送中」運動期間,香港理工大學曾爆發激烈警民衝突。香港區域法院今天判刑, 9 名參與的示威者暴動罪名成立,其中 2 人入教導所,其餘 7 人分別被判入監 38 個月及 40 個月。

星島日報報導,本案主審法官林偉權稱,修例風波引發一連串暴力事件,許多參與者是年輕人, 9 名被告在案發時介於 18 歲到 27 歲間,他們入世未深,懷著改變社會的理念,卻用錯方式表達。他們不曉得就算沒有參與實質暴力行為,蓄意到場支持及支援其他人已屬有罪,而且「罪責非輕」。

林偉權並稱,法庭判刑時必須考慮阻嚇性,不過刑罰不應過重,以免造成壓倒性影響( crushing effect )。由於年輕人將來仍必須重入社會,遂判 2 名 20 歲男生入教導所,其餘被告 7 人分別判監 38 個月及 40 個月。

聯合早報報導,兩名年紀最小的被告陳國威及陳霆堃犯案時分別僅 18 歲及 17 歲,現在也不過 20 來歲,法官根據報告建議,判 2 人入教導所。

另兩名被告梁嘉星、詹隆享除了暴動罪外,另被裁定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兩罪;另一被告曾倩儀被捕時手持汽油彈,這 3 人被判監 40 個月。其餘 4 名被告陳子謙、江鏡棠、黃適哲及鄧錦樂,則被判監 38 個月。

2019 年 11 月反送中運動期間,香港理大校園爆發激烈警民衝突,演變成長達 13 天的圍城戰,最後共有 1377 人被捕。上述 9 名男女在 11 月 18 日於拔萃女書院外被捕,被控參與暴動。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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