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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平再跨一步!父母同享留停育嬰津貼三讀 林靜儀:太開心了!

圖片來源:中央社

(芋傳媒記者賴品瑀報導)立法院 24 日給了新生兒家長一份聖誕禮物,三讀通過「就業保險法」部分條文,刪除父母應分別請領育嬰留停津貼相關條文,未來夫妻均可同時申請育嬰留停津貼。打破了現行規定父母需分別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同時修正「公教人員保險法」、「軍人保險條例」、「志願士兵服役條例部分條文」,讓軍公教亦同步享此保障。於上屆立委任期展開性平法修法爭取此權益的新中二立委補選參選人林靜儀聞訊表示太開心,盼此修法鼓舞國民「讓想生的不怕生,讓有生的願意再生」,為台灣注入新活力。

此修法有利親職均等,讓兩性共同負擔養育子女責任,促進平權亦給新生兒家長更多育兒的支持後盾。林靜儀回憶,曾於 2017 年擔任第九屆立委任內,提案修正「性別工作平等法」,推動讓夫妻可以同時請育嬰假,不需一方有工作或是提出另一方特殊需求的改革,並在行政院友善育兒政策的規劃中也再次提此建議,後續行政院改以修正「就業保險法」的方式,一次達成夫妻同時育嬰留停津貼 的修法,讓林靜儀得知後相當欣喜,發文分享好消息。網友亦熱情回應,直呼「立法修法才是立委應該做的事」,並盼林靜儀勝選重返立院後,再推動增設公立幼稚園等友善育兒政策。

現行就業保險服務法明定,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以勞工被保險人育嬰留職停薪當月起前 6 個月平均投保薪資 60% 計算,於勞工育嬰留職停薪期間按月發給津貼,每一子女合計最長發 6 個月;但父母同為勞工被保險人時,應分別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不得同時為之。

行政院在提案說明指出,現行父母應分別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的條文,原是考量育嬰留職停薪的子女撫育需求;但考量照顧子女為雙親共同責任,且如勞工已有育嬰留職停薪事實,基於就業保險宗旨是勞工發生保險事故時提供損失填補,所以刪除父母應分別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的相關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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