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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巨前總裁陳木元無照駕駛直升機 檢方求從重量刑

圖片來源:中央社

去年檢警在東海岸查獲無照駕駛直升機案,傳喚國巨前總裁陳木元後以 25 萬元交保,台東地檢署日前依違反民用航空法起訴陳木元,並建議法官從重量處,不得易科罰金。

台東地檢署日前偵查終結將陳木元依違反民用航空法第 103 條使用違法航空器飛航、第 104 條無證照飛航等罪嫌提起公訴。

根據民用航空法第 103 條,使用未領適航證書航空器飛航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幣 100 萬元以下罰金;以無效適航證書飛航者,亦同。第 104 條未領檢定證及體格檢查及格證而從事飛航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幣 100 萬元以下罰金。

台東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謝長夏今天表示,陳男的直升機有效檢定證過期,且沒有體格檢查合格證明,雖然陳男認為航空法太舊、不合時宜,且矢口否認駕駛直升機,但是檢察官根據民航局資料和證人指證,認為他有駕駛直升機。

根據檢察官調查,陳木元從 2015 年起至 2020 年間,每年都會開一次直升機,時間5分鐘,總共有6次無照駕駛。

起訴書指出,陳木元自始至終置飛安法治於無物,且毫無悔意,任為謊言,是以本件重大違反飛安行為自應以國家刑罰權嚇阻,以維飛航安全與社會教育,建議法院從重量處,不得易科罰金之刑,直升機宣告沒收。

去年 10 月間台東東海岸出現民間直升機飛行,台東縣警察局接獲民眾舉發後展開偵辦,發現是民間私人直升機違法飛行,報請台東地檢署偵辦。

台東地檢署和台東縣警察局組專案小組縝密蒐證,查扣到 Robinson R22 Beta Ⅱ型輕型2人座直升機,所有人是國巨前總裁陳木元並將他傳喚到案,陳木元矢口否認駕駛直升機,檢方偵訊後諭令新台幣 25 萬元交保並查扣直升機。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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