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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團促讓育嬰假更有彈性 鼓勵爸爸參與育兒

資料照。非新聞當事人。圖片來源:中央社

托育政策催生聯盟與民進黨立委林淑芬等在父親節前夕表示,要有更多元有彈性的育嬰假方式,包括可將請假單位由月縮至小時等,讓爸爸可以「當爸爸」,鼓勵他們參與育兒工作,也希望藉此讓女性不須在工作與育兒間蠟燭兩頭燒。

托育政策催生聯盟今天舉辦「給我彈性育嬰假:讓『請育嬰假』成為『做爸爸』的標配」線上記者會,邀請民進黨立委范雲、林淑芬、洪申翰、莊競程等與會。

托育政策催生聯盟召集人劉毓秀說,希望政府正視台灣男性不敢請育嬰假的問題,「讓爸爸能當爸爸」,因此在父親節前夕提出訴求,包括提高育嬰假首月給付率,由投保薪資 8 成補足至全薪,將育嬰假單位由「月」縮至「時」,讓家長有更多彈性,雇主也容易調配工作,也應將育嬰假年限延長至孩子 8 歲前都可請領。

家中有 10 個月大孩子的莊競程說,他的父母可以分擔育兒工作,算是幸運,但許多新手爸媽沒有後援,加上傳統概念往往由媽媽負擔育兒,使女性在育兒與工作是蠟燭兩頭燒,育兒政策很多,但法律在遇到實務時缺乏彈性,使美意大打折扣,應透過修法鼓勵爸爸參與照顧。

林淑芬指出,根據 2020 年審計部決算報告,申請育嬰留職停薪遭雇主刁難離職比例上升,台灣企業結構以中小企業為主,因人力難以調度所以雇主不准假,又以 2019 年為例,台灣女性勞動參與率在 25 歲至 29 歲約為 92 %,但之後便逐歲顯著下降,這現象與生育相互連結,但育兒不該成為職業阻礙,希望女性不須在工作與育兒間擇一,要有更多元有彈性的育嬰假,共創勞資雙贏。

與會的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副司長王金蓉說,育嬰留職停薪假已從 6 個月調整為可有 2 次不低於 30 日的方式,而有些企業是固定輪班制,若員工用小時為單位請假,可能在人力替代上不好處理,需由其他勞工加班分擔工作,目前勞動基本法等假期都是以天為單位,如果企業認為能更彈性,可用勞資雙方約定的方式來處理。

勞動部勞動保險司專門委員吳品霏表示,若要將育嬰假首月給付率提升至全薪,涉及行政院整體少子女化政策資源分配,並要考慮政府財政可負擔性。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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