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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生育第3孩 可另享30天獎勵假

圖片來源:中央社

配合全面開放三孩政策,北京市衛健委4日決定,全市自5月 31 日起依規定生育三孩者,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還可享有「生育獎勵假」 30 天,其配偶也可享有陪產假 15 天。

同時,北京市生育三孩的女性職員,經所在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同意,可再增加1至3個月的假期。

北京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表示,北京市現行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並未配合5月 31 日中共中央決定全面開放三孩的政策而修改,將導致5月 31 日以後生育第3孩的女性員工,無法享有政策上的優惠。經民眾反映,決定修改現行條例。

在此之前,北京市女性員工在生育第1、2孩時,依上述條例即可另享有「生育獎勵假」 30 天,其配偶也可享有陪產假 15 天的權利。但中共中央政治局5月 31 日決定全面開放三孩政策後,北京市這項條例並未隨之修訂

事實上,中共中央政治局5月 31 日決定全面開放三孩政策後,中國一些地方政府並未隨之修改舊有的生育限制,甚至執意對生育第3孩的夫婦課徵「社會撫養費」,引起民間質疑。其中一些地方政府更強調,由於沒有收到正式文件,他們仍須依現行規定執行計劃生育政策。

中國國家衛生健康委7月已發布通知,要求各省區地方政府及時提請其人大或常委會,修訂本地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而7月 27 日召開的「全國優化生育政策」視訊會議也提到,要抓緊推進修法工作,清理廢止社會撫養費等規定。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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