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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會指中原大學欠薪遭3連罰 校方:已提行政訴願

圖片來源:中央社

高教工會今天表示,中原大學違法不續聘教師,至今遭教育部連罰3次,仍不改善。中原校方則解釋,該師為「短聘」,聘期屆滿後不願依契約離職,已提出行政訴願。

高教工會今年6月揭露中原大學一名助理教授因拒絕校方「自願離職」的要求,從2020 年2月起就沒有收到薪水。今年6月初時教育部已2度開罰,6月 21 日祭出第3張罰單,開罰新台幣 35 萬元。

高教工會指出,因欠薪案遭連罰3次,已開全國首例,校方只會拿學雜費收入付罰單,毫無改正意願。目前該受害教師已連續 17 個月遭欠薪。

對此,中原大學校方今天以文字回應媒體,重申「並無以莫須有原因命令教師辦理自願離職之事」,並指該名教師為「短聘」,聘期屆滿後卻自我主張為「編制內」,不願依契約離職,聘期內校方沒有欠薪。

中原大學表示,此案已提請行政訴願,由行政院訴願審議委員會審議,同時也已向桃園地方法院提起「確認僱傭關係不存在」訴訟。目前正等待訴願和訴訟結果。

另外,高教工會質疑教育部只開罰,不願祭出「解聘校長」等更積極的作為。教育部向中央社記者解釋,已依教師待遇條例第 23 條,得按次處罰到改善為止。另依私立學校法第 55 條規定,學校違反法規未改善,可停止部分獎補助款或招生名額,教育部正評估將此案送私校諮詢會討論。

至於是否能「解聘校長」?教育部說,如果有違法私校法第 43 條「校長經判決確定有罪,或嚴重違反教育法令,或有損師道情節重大者。」教育部會依法辦理。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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