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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府公務員涉貪案 公園處長列被告移送複訊

圖片來源:中央社

檢廉獲報,台北市公園處花卉試驗中心宋姓主任被控圖利業者,張姓、黃姓技工涉收賄。北檢今天指揮廉政署約談7人。公園處長陳榮興下午到案說明,晚間被列為被告身分移送複訊。

檢廉調查,依「台北市市有房地被無權占用使用補償金計收原則」,市府可向市有土地占用人追索5年不當得利,若占用人依管理機關所訂期限內騰空返還,可減收補償費。

檢廉查出,北投區湖山段二小段市有土地遭陽明山國際大旅館無權占用做為停車場,須支付補償費新台幣 130 萬元,業者依規定於限期內返還,僅須繳交約 40 萬元。不過,國際大旅館繳交補償費後,宋姓主任被控於今年1月間仍讓業者繼續占有土地,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

另外,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路燈科張姓、黃姓技工負責路燈會勘、施工、發包、採購等業務,2人被控於民國 108 年間收受廠商賄款或不當利益約 10 萬元,讓業者施作利潤高的品項,涉貪污治罪條例收賄罪。

北檢今天指揮廉政署,兵分 10 路搜索花卉試驗中心宋姓主任辦公室及張、黃姓技工辦公處所,以及3家廠商等地。

檢廉並以被告身分傳喚宋姓主任、張姓技工、黃姓技工及林姓、余姓、楊姓廠商與陳姓仲介到案;陳榮興下午到廉政署接受訊問,晚間被以被告身分移送台北地檢署複訊。

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指出,已請政風室協助釐清案情,並靜待司法調查,同仁若涉不法絕不寬貸。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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