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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移花接木誤導民眾 大林鎮長被起訴

嘉義縣大林鎮長簡志偉去年 10 月涉嫌以嘉義縣環保局回函公文照片搭配「縣長陳明文」公文戳章誤導民眾,經縣環保局提告,嘉義地檢署今天偵查終結,依偽造變造公文書罪起訴。

簡志偉強調,當初做法就是要突顯縣政府,原已通過的 5 名大林鎮清潔隊員,卻在他當選後又駁回,他拍照做法、公文摺痕都很容易辨識非偽造,也沒有偽造犯意,收到起訴書後會和律師討論如何因應。

嘉義地檢署起訴書指出,簡志偉去年 10 月在大林鎮公所批核嘉義縣環保局公文,明知現任嘉義縣長非陳明文,卻將公文以向後翻面方式,遮蔽前述公文署名,再以印有「縣長陳明文」官印的嘉義縣政府 2009 年公文為底,變造為署名「縣長陳明文」公文,翻拍成照片張貼到個人臉書。

檢方調查,簡在照片上方加註「嘉義縣長是兒皇帝嗎?為什麼公所行文縣府,縣府竟用『縣長陳明文』作回覆,坐實『明文規定』是縣內最高指導原則?」等文字,供不特定網友瀏覽,損害嘉義縣環保局公文書正確性。

簡志偉接受偵訊時坦承張貼該公文照片,但否認有偽造文書犯意,並稱臉書刊登的公文上有摺痕,即表示這不是一份完整文書。

檢方認為,該文書雖有摺痕,非一份完整文書,但足以誤導民眾該文書由嘉義縣政府縣長陳明文所發布的危險。

另簡雖辯稱,用意是要突顯環保局,駁回大林鎮公所申請清潔隊員的不公平,沒有主觀犯意。

檢方認為,應可將兩份文書一併刊登說明,卻用此方式誤導民眾,進而質疑縣府行政客觀性,做法已涉犯公務員藉職務機會,故意偽造變造公文書罪嫌,因此依法起訴。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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