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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恐嚇小燈泡媽媽王婉諭 女網友判刑3月

圖片來源:王婉諭臉書

「小燈泡媽媽」時代力量立委王婉諭不滿王姓女網友留言「牠還有兩個可以砍」等語,提起告訴。士林地方法院日前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王姓女網友有期徒刑3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1月 11 日立委選舉投開票日晚間,王姓女網友不滿特定立委候選人當選,在公開的個人臉書表示:「誰在說舉頭三尺有什麼死人骨頭,就請自便!」

王姓女網友見網友留言:「小燈泡媽也上了,我去!」,隨即回覆「沒關係!牠還有兩個可以砍!」等語。

案經王婉諭報案,警方約談王姓女網友;王女自稱失言,沒想要傷人,向王婉諭鄭重道歉。檢察官認定女網友行為構成恐嚇危害安全罪,依法起訴。

承審法官認為,小燈泡遭砍殺身亡屬公眾周知的事實,王姓女網友留言「沒關係!牠還有兩個可以砍!」內容,顯然屬於加害王婉諭子女生命、身體之事,而王婉諭發現留言後報警,顯見留言內容客觀上確足以使人心生畏懼。

判決指出,王姓女網友言論已逾越法律規範的界線,並使先前因女兒遇害身亡遭受重大打擊的王婉諭,再度產生子女人身安全可能受到威脅危害的恐懼,且因網路發達,王姓女網友所為極可能引起他人仿效,而對社會秩序造成嚴重不良影響。

法官審酌,王姓女網友在審理時承認犯罪,也對王婉諭感到抱歉,顯見已知悔悟,並考量王婉諭認為王姓女網友行為可能引起他人仿效、雙方未達成和解等情狀,判刑3月,得易科罰金。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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