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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反送中首例經審訊確定暴動罪 遭判刑4年

香港反送中抗爭資料照。圖片來源:中央社

香港「反送中」示威者岑曉麟去年 6 月包圍警察總部及毆打一名警員,上週被裁定暴動罪及普通襲擊罪成立,法院今天判處岑曉麟 4 年徒刑。對於此案,法官表示無奈,並認為是悲劇。

據報導,本案是「反送中」以來首宗經審訊、裁定暴動罪成立的案件。

26 歲的岑曉麟是一名裝修工人,去年 6 月 26 日與其他示威者參與包圍灣仔警察總部,期間毆打一名便衣警員,導致警員復發型口瘡(粵語稱痱滋)破裂。

法庭 17 日裁定岑曉麟暴動罪和普通襲擊罪成立,成為「反送中」後首宗經法庭審訊定罪的暴動罪案件。法院今天則以暴動罪和普通襲擊罪等罪名,判處岑曉麟有期徒刑 4 年。

綜合電子媒體的法庭報導,法官表示,對於再有年輕人被判監禁感到無奈,認為是悲劇,但包圍警總是嚴重衝擊法治行為,也是加重刑責因素。

報導表示,法官告誡年輕人,切勿因為政治主張或表達對社會不滿而使用武力抗爭。

區域法院早前也判處 3 名年輕人暴動及襲擊警員罪名成立,昨天裁定其中一名 17 歲學生入獄3年4個月,另外兩人各入獄 4 年。

3 名被告去年 7 月 14 日進入新界沙田新城市廣場參加「反送中」集結,期間與防暴警察衝突。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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