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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產條例合憲 黨產會:應還國家逾760億續追討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主委林峯正、副主委施錦芳、委員孫斌(右)。資料照。圖片來源:中央社

黨產條例釋憲案,大法官今宣告全部合憲。黨產會發言人孫斌表示,對於未來推動轉型正義及追討不當黨產有重要意義,但案件仍在法院審理中,初估應返還給國家的不當黨產超過且不少於 768 億。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成立後,陸續認定中投、欣裕台、婦聯會等為中國國民黨的附隨組織,國民黨等不服,分別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訴訟,北高行3合議庭7名法官認為黨產條例有違憲疑義,向大法官聲請釋憲。

大法官會議今天做出釋字第 793 號解釋,黨產條例規範政黨財產移轉等事項,未剝奪政黨賴以存續、運作的財產,並非憲法所不許。條例也未違反憲法權力分立、平等、比例等原則。

黨產會表示,至今所做的調查與處分,應返還給國家的不當黨產超過且不少於 768 億元,目前實際追回 1425 萬元,並有 6127 萬元提存於法院等待判決,其餘案件都在行政訴訟程序中。

孫斌受訪表示,樂見今天大法官的釋憲結果,大法官在解釋文中也認定過去因為戒嚴、動員戡亂時期,造成了黨國體制得以延續的狀況,並肯定國會、立法院立法,矯正過去不當且不法的行為,這項結果對於未來推動轉型正義、追討不當黨產有重要意義。

但孫斌也說,這些案件仍在法院審理當中,並非釋憲結束後所有的事情都能得到解決,但未來黨產會仍會依法行政,依照黨產條例持續調查及處分。

孫斌統計,國民黨部分,分別是必須移轉為國有的中投、欣裕台,金額約 200 億元,還有其餘追徵項目約數十億元;另外,婦聯會為 388 億元、中廣 80 億元;黨產會統計,目前共有 49 個案件仍在法院訴訟中。

黨產會也發布新聞稿表示,大法官解釋文的見解,為台灣今後推行轉型正義及不當黨產處理,奠下穩固基礎,將持續依黨產條例規定及大法官解釋意旨,進行黨產條例所定調查、返還、追徵、權利回復等職權,讓台灣社會早日完成不當黨產清理,回復應有的財產秩序,將政黨、附隨組織不當取得的財產,「該人民的還給人民、該國家的還給國家」。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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