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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租屋族度疫情難關 綠委籲發緊急租金補貼

圖片來源:中央社

武漢肺炎疫情衝擊各產業;為保障民眾居住需求,民進黨立委江永昌今天與民間團體共同呼籲,政府應針對疫情期間受解雇、減班減薪影響的民眾,提供「緊急租金補貼」,協助租屋族度過難關。

江永昌今天與 OURs 都市改革組織秘書長彭揚凱、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孫友聯、台灣芒草心慈善協會理事長張獻忠、崔媽媽基金會執行長呂秉怡共同召開記者會,說明上述主張。

江永昌說,疫情逐漸嚴峻,對勞動階層衝擊也逐漸擴大,根據勞動部統計,「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減班減薪)的事業單位與影響人數, 1 月中有 25 家事業單位、 941 人,但到了 3 月份,變為 308 家事業單位、 7916 人。

為協助租屋族度過難關,與會人士分別說明緊急租金補貼方案內容,包括法源依據為《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並與住宅法脫勾,不受其年齡、合法房屋、收入分位等限制,以達緊急補貼的用意。

至於補貼金額,他們建議比照當前內政部「整合住宅補貼資源實施方案」的租金補貼方案(依各縣市標準,大約為新台幣 3000 元至 5000 元),以便快速與現行租金補貼體系接軌,簡便行政流程。

適用對象部分,要符合下列條件,當前未領取相關住宅補貼(租金補貼、包租代管、社會住宅)者;符合勞動部「安心就業計畫」的受減班休息影響者,或 1 月 15 日後領取失業補助者。補貼期間,建議比照勞動部「安心就業計畫」,以 6 個月為限。

彭揚凱說,「緊急租補」的對象,為受疫情薪資縮減但目前未獲相關住宅補貼的租屋族,與現行租補有所區別,而「緊急租補」因應疫情的臨時性作為,當疫情趨緩即停止辦理,這與依住宅法的常態性租金補貼不同。

江永昌提出補充說明,內政部住宅基金中的單身及婚育租補預算,尚餘 1.9 億多元,應可做為「緊急租金補貼」方案之用。

江永昌說,受補貼者的資格,也可比照財政部日前公告「稅捐稽徵機關受理納稅義務人因武漢肺炎疫情影響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稅捐審核原則」函令中,「個人」的第 2 項及第 3 項要件之一,包括因所服務營利事業機構受疫情影響,向勞工行政主管機關通報實施減班休息者等,並附上住宅房屋租約。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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