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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教訓 吃野味廣東最高罰20倍金額

新京報刊載的武漢市場野味交易商品價格,種類繁多。圖片來源:轉載自新頭殼/翻攝自新京報官網

武漢肺炎疫情後,「吃野味」的行為受到輿論撻伐。中國廣東省今天通過一項條例,食用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者,最高可罰野生動物及其製品價值的 20 倍罰款。條例將於 5 月 1 日起施行。

南方報業集團下的南方 +App 報導,全國人大常委會 2 月 24 日通過全面禁食野生動物的決定後,廣東率先將此決定寫入省級地方性法規。廣東省人大常委會今天通過「廣東省野生動物保護管理條例」,進一步提高非法獵捕、交易流通、食用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的懲罰力度。

這份條例明確規定,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全面禁止食用陸生野生動物,全面禁止以食用為目的獵捕、交易、運輸在野外環境自然生長繁殖的陸生野生動物,從源頭上防控重大公共衛生風險。

禁食範圍限定為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和其他陸生野生動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飼養的陸生野生動物,以及有關法律禁止食用的其他野生動物。

對於食用禁食野生動物的行為,相比徵求意見稿,條例做出更為嚴厲的處罰,規定屬於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的,處野生動物及其製品價值 2 倍以上 20 倍以下的罰款;屬於非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的,處野生動物價值 2 倍以上 10 倍以下的罰款;屬於其他陸生野生動物的,處野生動物價值 1 倍以上 5 倍以下的罰款。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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