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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福部樂生園區討論會議排除院民 人權團體批「沒人權也沒醫療」

衛福部 10 日下午將舉辦「衛生福利部樂生園區整體發展計畫推動督導小組會議」,討論樂生院劃設人權園區的計畫。不過上午人權團體與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指出,這個會議再次排除了自救會院民參與,在程序上大有問題。 芋傳媒記者賴品瑀攝。

(芋傳媒記者賴品瑀報導)衛福部 10 日下午將舉辦「衛生福利部樂生園區整體發展計畫推動督導小組會議」,討論樂生院劃設人權園區的計畫。不過上午人權團體與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指出,這個會議再次排除了自救會院民參與,在程序上大有問題。

且目前的規劃上,工期勢必讓院民面臨第三次迫遷,且入口處設計為懸空陸橋與電梯,將讓手腳不方便的院民必須「迴轉 8 次、旋轉 630 度垂直急升」才能進出,等同再次隔絕他們。人權團體提醒,樂生園區是要紀念過去醫療人權的錯誤,如今卻沒有把住在原址的院民視為優先,實在遺憾。

「園區應該以他們為核心,怎麼可以再迫害他們一次,人權在樂生院已經遲到幾十年了。」邱顯智批。人權團體呼籲衛福部停止施工,通盤檢討園區計畫,完整重建樂生院、讓院民安心續住,爭取人權、文資、公共工程的三贏。

目前樂生院還有 99 位漢生病患者,平均年齡已經 80 歲,過去因為人類對漢生病的誤解,將他們強制隔離起來,讓他們失去自己原有的人生。在樂生院民和民間團體的長期爭取下,政府面對錯誤,2017 年啟動「樂生園區整體發展計畫」,由衛福部主導。

該計畫訂為短期目標是落實院民安養、修復歷史建築,長期目標是要以讓社會能理解漢生病患過往遭逢的隔離、歧視與人權侵害,建立「國家漢生病醫療人權園區」。不過,在人權團體看來,園區的規劃還是沒有面對當時捷運新莊機廠所犯錯誤,使得歷史錯誤再次重演。

台大城鄉所助理教授黃舒楣指出,樂生院區的設計,從入口處就不正義,從原本的大平台改成懸空陸橋,不但新舊地景完全不同外,更讓高齡且有殘疾的院民進出不方便,形同再次隔離他們。

乘坐代步車的院民返家竟要迴轉 8 次、旋轉 630 度垂直急升,且電梯對於手指因病蜷曲的院民來說也是無法順利使用。此設計將讓「國家漢生病醫療人權園區」的美意反而更傷害人權,淪國際笑柄。

黃舒楣表示,樂生院代表公共衛生歷史變遷與醫療人權,在全球防疫時刻更顯其作為世界文化遺址的重要性,衛福部應該以世界遺產標準來完整重建樂生院,展現台灣正式國際公共衛生文化資產的模範生,他更期待樂生院可以與韓國小鹿島更生園、馬來西亞雙溪毛糥等漢生病院聯合申遺,回應國際夥伴的期待。

台灣人權促進會居住權專員余宜家指出,目前得知的園區執行計畫時程,顯然有續住區與非續住區修繕時程的重疊,這也是院民擔心屆時恐怕無法繼續住在舊院區中的原因。
芋傳媒記者賴品瑀攝。

台灣人權促進會居住權專員余宜家指出,目前得知的園區執行計畫時程,顯然有續住區與非續住區修繕時程的重疊,這也是院民擔心屆時恐怕無法繼續住在舊院區中的原因。但衛福部自 2017 年計畫核定至今,卻都沒有正式告知院民,當然也沒有跟院民討論過家園未來將何去何去從。余宜家強調,居住權的傷害、侵擾,並不是真的「被迫遷」的那刻才開始,而是事前的騷擾、暗示強迫搬遷,都已經侵害居住權。院民不止居住權受到侵擾,健康權、參與公共決策的權利也隨之受害。如此一來,樂生怎能實現為「有人權價值的人權園區」?

青年樂生聯盟成員林秀芃表示,樂生院民過去承受國家的公共衛生錯誤認知被迫在這裡與世隔絕隔,後來又在捷運新莊機廠興建上遭「樂生不拆、捷運不通」強拆迫遷,如今「人權園區」是第三次傷害他們,也違背《漢生病病患人權保障及補償條例》專法中回復尊嚴名譽、保障醫療安養權益的意旨。

對院民而言,包含爭議不斷園區空間規劃如樂生大門口、院民熟悉且符合需求的緩坡路徑,被以懸空陸橋方案粗暴置換,阻斷樂生院與社區之連結、造成二度隔離,以及舊院區修繕竟為追求園區施工進度,不惜再度犧牲院民居住權益且排除實質溝通,再度迫遷,更不用說長期以來院民的照護人力未能補足,致院民晚年尊嚴終老之基本權益被大打折扣。「國家漢生醫療人權園區」既無人權,也無醫療。

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的研究員楊剛指出,過去樂生院 16 年來,經歷選址錯誤、選址程序未進行溝通、乃至強迫住民遷入新建醫療大樓,都造成居住權、健康權上的侵害。在2017 年台灣兩公約第二次國際審查結論性意見中,特別針對樂生院爭議,提出「應回復原有景觀或療養院,且捷運機廠施工不得侵害病患的健康權」,並且建議「政府在與樂生療養院相關的所有活動中,應遵循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委員會第 7 號一般性意見及聯合國驅離準則所揭示的程序。

但如今面臨 2021 年即將進行第三次兩公約審查的前夕,政府再次做出將侵害院民居住權的計畫。楊剛提醒「人權大步走」不能只是標語,真的要大步走,樂生院正是要勇敢地踏出第一步。

環團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專職律師蔡雅瀅認為,樂生園區應屬「文教建設」或「醫療建設」,其計畫面積約 25 公頃且位於山坡地,據環評法規,應先做環評、再行施工。但此案卻是未環評即施工,其實環保署應該出面命停工並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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