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表示, 2018 年台灣一般政府負債占 GDP 比率為 36.58 %,連 6 年下降改善,與 G 20 國家相較,負債比率僅高於 4 國,穩居前段班;相對中國債務比率 50.6 %,已連 5 年升高惡化。
財政部國庫署官員說明,一般用來評估政府債務體質的指標有幾種,一種是採「公共債務法」、與歐盟馬斯垂克條約相同的標準,檢視重點在於政府對於債務的管制;另一種則採國際貨幣基金(IMF)政府財政統計手冊作為標準,計算一般政府負債,更重視對公共部門整體債務狀況的衡量。
國庫署官員說,上述兩種標準納入計算的負債項目並不相同,不過,根據最新統計,不論採上述何種標準,近年台灣債務體質均呈現逐年改善。
若採 IMF 標準,台灣 2018 年一般政府負債為新台幣 6 兆 7105 億元,占當年國內生產毛額(GDP)比率(也稱負債比率)為 36.58 %,已連續 6 年改善,從 2013 年的 43.5 %逐年降低。與 G 20 國集團相較,去除歐盟本體,比起 19 個國家,台灣債務比率只比 4 個國家高,穩居前段班。
國庫署補充,台灣的負債比率僅次於俄羅斯、沙烏地阿拉伯、印尼及土耳其,名次與 2017 年相同,但負債比率降低 0.5 個百分點。
相對中國,從 2014 年至 2018 年,連 5 年負債比率惡化,由 41.1 % 升高至 50.6 %,連帶使名次在 G 20 國家中持續向後,若加入台灣做比較,台灣負債比率在 2015 年即開始低於中國,至 2018 年中國負債比率已比 7 個國家高、 12 個國家低,名次向「中段班」靠攏。
另一方面,國庫署官員表示,以台灣「公共債務法」標準來看, 2018 年各級政府 1 年以上公共債務未償餘額占前三年度 GDP 平均數比率(長債比率)為 35.58 %,由 2012 年的 41.86 % 逐年下降,已連續 7 年債務體質呈現改善。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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