芋傳媒 TaroNews - 台灣觀點.芋見真相

餵廚養豬加重罰鍰上路 2業者恐吃3萬元罰單

圖片來源:Pixabay圖庫

為防堵廚餘成為非洲豬瘟的防疫漏洞,農委會今天表示,已核定加重違規飼料罰鍰從 3 萬到 300 萬元,屏東、苗栗各 1 家業者恐收到第 1 張 3 萬元罰單,不改正,將比照旅客違規罰 20 萬元。

農委會畜牧處在電話中告訴中央社記者,違反廚餘餵豬規定的 9 家嫌疑牧場,經過查場後,共 2 場仍然違規,未經檢核使用廚餘,分別是屏東 1 家 900 多頭規模的中型養豬場,以及苗栗 1 家 15 頭的小型養豬場。

他說,農委會今天會行文地方,請縣市農業主管機關開罰違規養豬場,第一次罰新台幣 3 萬元,限期不改正者,就會重罰 20 萬元。

農委會畜牧處說明,供養豬的廚餘應先通過檢核才能再利用,對於未通過檢核的養豬場,原本只能依據環保署主管的「廢棄物清理法」裁罰 1200 元以上、 6000 元以下,罰責過輕,不具嚇阻及杜絕行為效果。

畜牧處說,因此農委會修正「可供家畜、家禽、水產動物之飼料」並在 12 月 26 日公告,若有養豬場未取得直轄市、縣(市)環保機關核准廚餘檢核再利用之畜牧場,由農政機關以違反「飼料管理法」第 20 條第 4 款,依同法第 29 條規定,處 3 萬元以上、 300 萬元以下罰鍰。

畜牧處進一步說明,考量裁罰金額範圍大,近日並已簽准違反規定,擅自使用廚餘餵豬的牧場裁罰基準,將依違規次數累進加重罰鍰,依次分別處 3 萬元、 20 萬元、 50 萬元、 100 萬元、 200 萬元、 300 萬元,呼籲養豬場不要觸法,罰責不輕。

在 25 日的「非洲豬瘟中央災害應變中心第 15 次會議」會後記者會上,農委會主委陳吉仲重申,為避免防疫有漏洞,統計取得廚餘再利用 751 場養豬場,轉用飼料或植物性等廢渣者 869 場,出清或停養 353 場,環保署、農委會農曆春節前會完成查場,確保照規定作業。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邀請您加入「芋傳媒」的粉絲專頁
邀請您加入「芋生活」的粉絲專頁
我知道了

評論被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