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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佳芬家族遭爆占國有地採砂 韓辦:請拿出證據

圖片來源:中央社

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今天說,國民黨總統參選人韓國瑜、夫人李佳芬在 1999 年時以擔任立委、議員權勢,讓國家機器動起來,將濁水溪河川地變浮覆地,占用國有地蓋砂石場,是典型的特權牟利。

韓國瑜競選辦公室發言人葉元之接受媒體聯訪時表示,黃國昌的記者會花了很長的時間講故事,但沒有提出證據,甚至還說等他們回應完再繼續開記者會,是一種擠牙膏式的操作,可能是黃國昌排在時代力量不分區第 4 名,為了衝刺選情而有的選舉手段,但韓國瑜不會隨之起舞,做黃國昌的提款機。

葉元之說,黃國昌日前因自己的岳父在對岸經商的事而被攻擊,但黃現在為了選舉利益也在影射韓國瑜的岳父,非常不道德,請黃指控前先拿出證據。

黃國昌上午舉行「特權掠奪國家資源、韓李家族發大財」記者會時表示,兩星期前他接到從雲林來的檢舉,指李佳芬的父親李日貴在 1994 年時還是雲林縣議員,卻在濁水溪上以抽砂船抽取品質好的黑沙,利潤非常大;但因不斷抽砂,導致濁水溪很多大橋橋墩裸露,因此省政府禁止在河道上使用抽砂船,有了「聯管計畫」。

黃國昌指出,李日貴家族的抽砂船離開濁水溪後,要在附近找能蓋砂石場的地方,原本計劃在西螺安定里,但因那裡是農地,遭媒體報導後計畫失敗;後來想出非常聰明的辦法,蓋一道新的堤防,在新、舊堤防間圈出一塊地,這塊地就不再是河川地,而變成「浮覆地」。

黃國昌出示 2000 年時的空照圖,在新舊堤防間這塊被圈起來的地,看得出來有一座砂石場,就是李日貴的砂石場,原本叫大通砂石行,後來變成「大通砂石股份有限公司」。

黃國昌問,是誰決定要蓋堤防,這根本不在第四河川局年度整治計畫中,且堤防興建速度之神速,匪夷所思, 1998 年 10 月招標、 1998 年 10 月動工, 1999 年 5 月新堤防火速完工;這塊地在 2000 年 5 月登錄為國有土地後,原本是農牧用地,但沒有進行合法出租、出借,為什麼可以讓李佳芬、李日貴家族在上面搞砂石場,這是明確違法行為。

黃國昌說,這道花納稅人新台幣 4000 多萬蓋的新堤,不是第四河川局的錢,也不是台灣省政府的錢,而是當時的經濟部水資源局,因每年有一筆高達 10 億元的款項,用來處理「特殊請託案」。他要問,是誰去找當時的經濟部水資源局長徐享崑,要求從特殊款項裡撥款蓋這道堤防,「李佳芬、韓國瑜有沒有介入、有沒有關說、有沒有請託?」

黃國昌指出, 2002 年時竟還向經濟部申請將農牧用地變更為礦業用地,當時李佳芬還是雲林縣議員,完全沒有利益迴避,時任雲林縣長的是張榮味,就幫李家提出申請,經濟部竟然還准了,「經濟部在幹什麼?這麼離譜的事,竟然准了?」

黃國昌表示,「地方有議員、中央有立委」,掌握權力的政治人物,花納稅人的錢在國有土地上,幫私人家族牟取暴利,「這才是國家機器動起來」,如果李佳芬不是議員、韓國瑜不是立委,這種事會發生嗎?他更批,這是哪門子庶民,這是徹徹底底權貴。

黃國昌說,濫用國家資源到這種程度,國家機器一步步配合行動,滿足私人利益,「當到議員、立委就幹出這種事,我不客氣地問,當到總統會變成怎麼樣?」希望李佳芬、韓國瑜不要迴避,站出來說清楚講明白。黃國昌更預告,今天先講到 2002 年的部分,「後面還有」。

不過,黃國昌記者會後,隨即在臉書發文要韓國瑜說清楚,在擔任立委時是否關說經濟部,專案撥款 6800 萬元興建幫李家圈地搞沙石場的新堤防;請問李佳芬擔任雲林縣議員時,是否代表韓國瑜共同聯手喬出新堤防、圈地搞沙石場的弊案?

半小時後,黃國昌二度在臉書出示一張民國 87 年 1 月 8 日台灣省政府的函文,行文單位是「韓立法委員國瑜等人員及單位」、受文者則是「經濟部水資源局」,主旨則是「研商濁水溪沿岸設置砂石洗選場用地取得困難問題」會議記錄;黃國昌直指「韓國瑜就是當事人!」先貼第一張,「讓你們想想:是忘記了、還是害怕想起來?」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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