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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銘春:以高雄氣爆案抹黑造謠 將依法提告

圖片來源:中央社

有週刊報導現任勞動部長許銘春於高雄氣爆案時,負責承攬 11 件國賠官司,在換其他律師主持後還繼續承攬相關訴訟。對此,許銘春說,將對任何意圖抹黑造謠者依法提告,捍衛清白。

鏡週刊報導,高雄市政府委外處理 18 件國賠氣爆官司,許銘春在時任事務所負責人時承攬 11 件,就連事務所換其他律師主持後,還繼續承攬市府相關訴訟,且許銘春與後手承接的新事務所名稱雖有改變,但前後向市政府請領的單據格式及承辦人都相同。

對此,許銘春今天發布新聞稿回應,自 2016 年 10 月 1 日轉任高雄市副市長前,就已將律師事務所轉讓他人經營,這之間轉讓皆合法。難道一個縣市長或一家公司負責人更換,就要將原單位專業、勤奮的員工換掉,也要更換所有文書表格。

許銘春表示,依照銓敘部歷年來法規解釋,公務人員離職後,自行開業擔任專門職業及技術資格的執行者,並不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 14 條之 1 規定,而條文明確表示,具有專門職業及技術資格的執行業務者應不屬於該條文適用對象,也就是她回任律師並沒有旋轉門條款的適用。高雄市議員陳麗娜於 2016 年 11 月間公開質疑許銘春違反旋轉門條款時,許銘春當時已說明無任何不法情事。

許銘春指出,高雄氣爆對高雄人來說非常沉痛,這之間有許多法律賠償問題,因兼具律師及公部門法制業務經驗,因此回任律師。當時律師事務所接受高雄市政府的委託,承辦國賠案件及受災者律師親訪服務,而這些法律案件的承接都是合於規定,並無任何利益輸送疑慮。

許銘春表示, 2018 年 6 月 26 日國民黨立委陳宜民召開記者會誣指她曾標得高雄氣爆訴訟案件新台幣 4000 多萬,現任新北市議員唐慧琳於 2018 年 6 月 26 、 27 日在電視節目誣指她賺到善款支出的律師費 1 億 5500 萬,這 2 名民代已分別於 2018 年 9 月 19 日及 2019 年 9 月 3 日公開在臉書道歉。而 2019 年 7 月 30 日高雄市議員陳麗娜在中國時報誣指聚賢法律事務所是許銘春實際主持,許銘春也已提出告訴,目前法院審理中。

許銘春強調,有關任何以高雄氣爆案,影射她與聚賢法律事務所關係匪淺,皆是有心人士意圖抹黑造謠,對此將依法提告,以捍衛個人名譽與清白,端正社會風氣。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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