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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商業住宅當一般住宅賣 公平會開罰業者

圖片來源:中央社

業者將違法商業住宅作為一般住宅銷售,不知情消費者若聽信廣告話語而購入,可能導致權益受損;公平會委員會議今天便因台北市建案「大直匯」廣告不實,開罰建商與代銷共新台幣 120 萬元。

公平會今天委員會議會後發布新聞稿,指出昌鑫建設公司及璞石公司銷售建案「大直匯」時,對於使用分區為商業區的建案,在臉書粉絲專頁廣告使用一般住宅用語,容易讓消費者產生誤解,並在資訊不足的情況下,做出交易決定,已違反公平交易法第 21 條第 1 項規定,公平會因而處昌鑫建設公司 80 萬元罰鍰、處璞石公司 40 萬元罰鍰。

台北市政府地政局日前向公平會反映,昌鑫建設公司及璞石公司銷售的建案「大直匯」,廣告訴求建案為住宅使用,但建案的使用分區是「商業區」,僅供一般商業使用,不得做為住宅使用,疑涉廣告不實。

公平會展開調查後發現,昌鑫建設公司及璞石公司在 2015 年開始經營「大直匯」臉書粉絲專頁,廣告內容使用「花園城堡」、「住居」、「居家」、「智慧生活」、「智慧家庭」、「家裡」、「不在家的時候」、「到家前」、「一個人住」、「兩個人住」、「小家庭」、「人文雅居」、「生活」、「『家』的溫暖」、「在蟲鳴鳥叫中醒來」、「自慢生活」、「豪宅」、「居所」等用語,會讓一般民眾有這個建案可以作為住宅使用的印象。

然而公平會洽詢台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後,得知依照北市府 2016 年 11 月 9 日公告實施的「修訂台北市『基隆河(中山橋至成美橋段)附近地區土地使用分區與都市設計管制要點』(北段地區)內商業區、娛樂區規定計畫案」,都市計畫書明訂建案「大直匯」所在的商業區,不允許作為住宅使用。

台北市政府也在 2017 年發布裁處作業原則,對於上述地區違法使用者,將依違反都市計畫法第 79 條第 1 項規定,分階段處以罰鍰、限期停止違規使用,或停止供水、供電等。

公平會指出,建案銷售廣告的描述用語,對於消費者決定是否購屋的影響非常大,而規範建物用途的相關法令,更攸關消費者購買建案後,能不能合法使用;如果買方得知建案作為住宅使用,有遭處罰鍰、停止違規使用、停止供水、供電等風險,自然會影響購買的意願。

公平會強調,建案「大直匯」臉書粉絲專頁建案廣告對於使用分區為商業區的建案,卻使用一般住宅用語,廣告內容及用途都與事實有極大差距,而且差距超過一般大眾所能接受的程度,足以引起一般大眾錯誤的認知或決定,屬於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的表示,公平會因而認定廣告不實,決議開罰。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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