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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重摔女幼童致偏癱案 保母被起訴

圖片來源:Pixabay / 作者:succo

台中市郭姓保母今年 6 月間向收托的陳姓女童施暴,造成其語言能力受損、左側肢體偏癱等重傷害,案件還因直播主聚眾至保母家抗議引發案外案,檢方今天依重傷害罪嫌將郭婦起訴。

台灣台中地方檢察署起訴書指出, 29 歲郭姓婦人與擔任警職的丈夫育有 1 子,郭婦在今年 3 月取得保母證照後, 4 月起先收托一名幼兒,同月 30 日再收托 1 歲多陳姓女童,連同郭婦的兒子,共照顧 3 名未滿 2 歲的幼兒。

今年 6 月 21 日上午 9 時多,郭婦獨自在家中照顧兒子與陳姓女童,郭婦在房內準備要為躺在嬰兒床上的女童換尿布時,因女童兩腳伸直、未配合,兒子又在一旁哭鬧,郭婦不斷拍打女童雙腿,導致女童哭鬧。

郭婦無法忍受兩名幼童同時哭鬧,先將陳姓女童從嬰兒床上抱起,雙手抱住女童腋下,猛力搖晃女童頭部;女童放回嬰兒床上時仍持續哭鬧,郭婦憤而抓女童左手將她拉起,摔向放置嬰兒床旁地上的雙人床墊,造成女童頭部受創。

女童因而失去意識,郭婦發現異狀為女童實施心肺復甦術(CPR),並向警消報案。消防局獲報到場將女童送醫,院方發現女童頭部重創、左手骨折,緊急施以開顱手術救回一命。

女童雖逐步恢復意識,但至今無法自行進食,必需以鼻胃管餵食,且語言能力受損、左側肢體偏癱,經醫療評估已達重傷害程度,無法完全治癒。

郭婦被移送偵辦後,原先否認犯案,直到被檢方聲請羈押,她才坦承向女童施暴;郭婦的丈夫經檢察官調閱租屋處大樓監視器,查出案發時離開租屋處,有不在場證明,以不起訴處分。

台中地檢署檢察官依據證人證詞、驗傷報告與監視器畫面等證據,今天依重傷害罪嫌將郭婦起訴。

此外,檢方偵辦過程中,發生臉書(facebook)粉絲團「冠廷往事」直播主以「把問題搬上台面」為由,深夜聚眾包圍郭姓保母租屋處,更聚眾至司法警察機關騷亂,涉及妨害公務及強制等罪嫌,涉案 10 人,檢察官正另案偵辦中。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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