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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電商遭國稅局開罰首例 補稅加罰50萬元

圖片來源:Pixabay

跨境電商漏稅,國稅局開罰首案。台北國稅局說,有間線上教學網站雖在今年元旦落地辦理稅籍登記並報繳營業稅,但卻未主動補繳登記前的應納稅額,對其補稅加罰新台幣 50 萬元。

跨境電商營業稅課稅新制 2017 年 5 月 1 日上路,規定在台灣無固定營業場所的境外電商,每年銷售電子勞務(如遊戲點數、音樂串流、訂房服務)金額達 48 萬元以上,就必須向國稅局辦理稅籍登記,報繳營業稅,並更進一步於隔年 5 月申報營所稅。

台北國稅局統計,新制上路以來,總計已有 122 家跨境電商來辦理稅籍登記,合計營業稅及營所稅達 92 億元,平均每年為國庫帶來 42 億元稅收。

台北國稅局指出,為掌握跨境電商是否誠實申報納稅,定期會利用信用卡金流去勾稽比對,跨境電商是否有短漏報疑慮。

國稅局日前發現有間線上教學跨境電商,雖然已經在今年元旦辦理稅籍登記並報繳營業稅,不過,從金流發現,這家業者在辦妥稅籍登記前,在台營業規模就已經達到需要申報繳稅的門檻,但並沒有自動補報補繳,因此對其進行補稅並處以罰鍰。

台北國稅局說,這家線上教學跨境電商合計從 2017 年 5 月 1 日新制上路至 2018 年 12 月,在台銷售額共 525 萬元,需要補營業稅本稅 25 萬元,並加罰 1 倍 25 萬元,連補帶罰合計 50 萬元。

另一方面,透過刷卡金流,國稅局也已掌握到數家銷售額已達登記課稅門檻、但遲遲未來登記申報的跨境電商業者,日前針對 2017 年度的違規業者,祭出滯報通知書,限期於收到通知書之日的 15 天內補辦申報納稅,預計今年 10 月也將針對 2018 年度違規業者寄發滯報通知書。

台北國稅局說,在限期內補申報納稅的業者,須就國稅局最終核定應納稅額,另外加徵 10 %滯報金,金額最低不少於 1500 元、最高不超過 3 萬元;如果超過限期仍未補申報納稅,則必須就稅局最終核定的應納稅額,另外加徵 20 %怠報金,金額最低不少於 4500 元,最高不超過 9 萬元。

台北國稅局呼籲,跨境電商應自行檢視,自新制上路以來,是否有已達課稅門檻但仍未辦理稅籍登記、申報納稅,或有短漏報稅額的問題,在未經檢舉或被國稅局查獲以前,自動補報仍可免罰。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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