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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簽結法制化 陳明堂:已提出刑訴法修法草案

圖片來源:中央社

法務部次長陳明堂今天表示,創設中止偵查制度,並繼續推動行政簽結法制化,阻絕外界批評檢察官黑箱作業,將簽結案件又拿出來辦。已提出刑事訴訟法條文修正草案送司法院參考。

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總結會議 2017年 8 月 12 日召開,迄今屆滿 2 年。司法院祕書長呂太郎、法務部次長陳明堂、行政院政務委員羅秉成今天在法務部廉政署舉行記者會,提出國是會議後的第四次半年進度報告,陳明堂做出上述表示。

陳明堂指出,為落實司改國是會議有關「行政簽結制度明文化」的決議,法務部創設「中止偵查」制度,提出刑事訴訟法相關條文修正草案(新增條文第 261 條之 1 ),把現行檢察官將案件簽結的事由、案件類型、結案方式、通知作業、內部監督等,在刑事訴訟法中予以明文規定。

陳明堂表示,目前修法建議案已完成,並於 2019年 6 月 19 日發函請司法院擬具相關法條會銜行政院送請立法院審議。

陳明堂指出,法醫研究所的「法醫病理實驗室」、「法醫毒物實驗室」及「DNA 實驗室」等三個實驗室於  2011年通過財團法人全國認證基金會(TAF)認證,實驗室各項活動均依標準作業程序進行,顯示法醫研究所的鑑定品質與技術符合國際水準。

陳明堂說,法醫研究所各專業組也依業務需要及自我要求品質提昇,逐年向 TAF 申請增項認證,以因應實務案件需求。

目前,血清證物組的「DNA 實驗室」通過認證項目有 6 項,為國內法醫 DNA 認證項目最多單位之一;毒物化學組的「法醫毒物實驗室」通過認證項目為 33 項,為全國毒物認證項目最多的鑑識單位。

此外,法醫病理組為提昇法醫解剖鑑定品質,於 2018年 8 月 9 日以發函檢附「法務部法醫研究所法醫解剖遺體作業流程」給各解剖法醫師參考。

另外,為精進鑑定品質,法醫研究所將繼續鼓勵所屬專業單位積極建立各項標準作業程序,並向 TAF 申請認證,同時,實驗室定期接受 TAF 監督評鑑或展延認證評鑑,以持續維持實驗室認證品質。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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